章瑩穎綁架謀殺案
| 章瑩穎綁架謀殺案 | |
|---|---|
| 位置 | 美國伊利諾伊州厄巴納-尚佩恩 |
| 日期 | 2017年6月9日 |
| 類型 | 綁架、強奸、凶殺 |
| 被害人 | 章瑩穎 |
| 主謀 | 布倫特·克裏斯滕森(Brendt Allen Christensen) |
章瑩穎綁架謀殺案,是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的一名訪問學者、來自中國北京大學環境與能源學院的碩士章瑩穎,於2017年6月9日在美國伊利諾伊州厄巴納-香檳市被該校碩士布倫特·克裏斯滕森(Brendt Allen Christensen)綁架、強奸、謀殺的案件[1]。克裏斯滕森於2017年6月30日被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逮捕,最終於2019年7月18日因判定犯有綁架致人死亡罪等被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2]。
受害者
| 章瑩穎 | |
|---|---|
| 出生 | 1990年12月20日 中國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 |
| 逝世 | 2017年6月9日(26歲)(被綁架謀殺) 美國伊利諾伊州厄巴納-尚佩恩 |
| 教育程度 | 碩士 |
| 母校 | |
章瑩穎(1990年12月20日—2017年6月9日),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人,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尚佩恩分校訪問學者,北京大學碩士,高中就讀於福建省建陽第一中學,2013年本科畢業於中山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2016年碩士畢業於北京大學環境與能源學院,2016至2017年在中國科學院客座學習[3][4],2017年4月作為訪問學者前往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交流學習。
經過
當地時間2017年6月9日下午,章瑩穎乘坐香檳-厄巴納公共交通區厄巴納線城巴前往校外公寓,計劃簽署公寓租約,但遲到。同日下午1點39分,她向租賃中介發短信,通知他們她會在2點10分左右抵達[5]。同日1點52分,她打算轉乘另一趟巴士,但不知道公交站的地點[5]。約四分鍾後,她試圖攔下一輛巴士,但車子是從反方向駛來,徑直從她身邊駛過[5]。
之後,她走到數個街區外位於北古德溫大道(North Goodwin Avenue)和西克拉克街(West Clark Street)拐角處的另一個公交站。該站位於該校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傳媒學院的公共電視網和電視台WILL的正前方,位置交通便捷,許多工程學院的學生上課時都從這裏進出。該公交站所屬的公交路線能直接帶她到她所租住的公寓樓,但隻在秋季和春季學期才會運營,夏季則暫停運營。
監控畫麵顯示,6月9日下午2點,一輛黑色歐寶亞特轎車從她身邊經過,之後車子轉回去,2點03分停在她等車的地方[6][5][7]。和司機簡單交談幾句後,她上了車[7],之後再也沒有人見過她[8]。失蹤時,她戴著木炭色棒球帽,穿著粉紅色間白色上衣、牛仔褲和白色網球鞋,背著黑色背囊。
6月9日下午2點28分,中介向她發短信,但沒有回應[6]。隨著時間的流逝,知道章瑩穎去公寓樓目的的好友和一名副教授愈發擔心,希望她能盡快回來。同日晚上9點24分,副教授報警[5]。
調查
| Brendt Allen Christensen 布倫特·艾倫·克裏斯滕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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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生 | 1989年6月30日 |
| 母校 | 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 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 |
| 配偶 | Michelle Zortman (離異) |
2017年6月30日,美國警方宣布已拘捕一名白人男子,又稱章可能已死亡[9]。嫌犯名叫布倫特·克裏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案發前5月中旬剛拿到伊利諾伊大學物理學係的碩士學位,原本打算念博士[10][11]。
7月3日,美國伊利諾伊州中部地區聯邦法院對章瑩穎案舉行首次法庭聆訊,曆時9分鍾,期間嫌疑人克裏斯滕森全程保持沉默。隨後法庭宣布嫌疑人暫不得保釋,在下次庭審前要繼續收押;並確定當地時間5日下午舉行第二次聆訊[12]。
7月5日,美國聯邦法院對嫌犯克裏斯滕森進行第二次聆訊,並以對社區具有重大潛在危險為由,裁定拒絕嫌疑人的保釋請求。克裏斯滕森將繼續被聯邦執法機關羈押,直到7月14日的預審日,或大陪審團簽發起訴書提起公訴時[13]。
司法程序
起訴
2017年7月12日,美國聯邦大陪審團正式以綁架案起訴嫌疑人布倫特·克裏斯滕森,原定同月14日進行的預審取消;大陪審團先行通過表決,簽發正式起訴書。起訴書指控被告克裏斯滕森在2017年6月9日“故意且非法地抓走、監禁、誘騙、綁架以及擄走章瑩穎,之後出於自己的利益和目的,將章瑩穎困住,並在犯罪中使用了跨州手段、物品等,進行進一步侵害”[14][15][16]。
克裏斯滕森於7月20日接受法庭提審時否認指控,並表示自己正在服用鎮靜劑氯硝西泮,隨後辯護律師安東尼·布魯諾(Anthony Bruno)要求由陪審團審理此案[17]。下一次審前聽證會時間定於8月28日的下午,審判日期為9月12日。如果綁架罪名被判成立,被告麵臨最高的刑罰是終身監禁和25萬美元罰款[18]。
9月8日,聯邦法庭法官科林·布魯斯(Colin Bruce)批準了被告辯護律師團退出審訊的申請[19]。這三名律師,湯姆·布魯諾(Tom Bruno)、安東尼·布魯諾和伊萬·布魯諾(Evan Bruno),是當時被告的全部辯護律師。隨後法庭因被告收入過低,為其指派了公共辯護律師。這名來自華盛頓特區的律師在申明中稱,其目標是阻止司法部在本案中授權使用死刑,若無法阻止死刑授權,則希望能贏得庭審[20]。審判定於次年2月7日進行。
10月3日,斯普林菲爾德聯邦大陪審團重新起訴克裏斯滕森[2][21]。新的起訴取代了7月12日最初的起訴,指控被告克裏斯滕森三項罪名,第一項是將綁架罪升格為綁架致人死亡罪,另外兩項是向聯邦調查局特工提供虛假陳述。大陪審團還發布了針對第一項指控的特別調查結果通知書,指控被告故意謀殺章瑩穎,稱他采用特別令人發指的、殘忍的或道德敗壞的手段犯下罪名,酷刑或身體上嚴重虐待受害人,被告在實質策劃和預謀後犯下罪行,導致他人死亡[21][2]。兩項向聯邦調查局特工作虛假陳述的罪名若被定罪,可判處五年監禁。如果綁架致人死亡罪被定罪,則被告將麵臨死刑或終生監禁[2]。
庭審推遲
2018年1月初,被告辯護方對聯邦法院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該案應完全由伊利諾伊州法庭管轄,從而完全排除聯邦法院管轄權。依伊利諾伊州法,州法院無法做出死刑判決而聯邦法庭可以做出死刑判決,因此若管轄權爭議成立,被告即使被判有罪也不會受到死刑裁決。[22]
1月19日,在聯邦司法部長傑夫·塞申斯指令下,聯邦檢察官提交了尋求死刑意向書,並宣布將在本案中尋求死刑判決。在聲明中,檢察官還宣布他們懷疑克裏斯滕森參與了2013年伊利諾伊州中部一起傷害與性侵案件,並稱克裏斯滕森承認“有不止一名受害者”並表示自己“渴望以殺手身份留名”。[23]
2月初,被告辯護方申請要求負責目前此案的聯邦法官科林·布魯斯回避,但未向公眾公布理由。同時,被告辯護方亦申請推遲法庭辯論至少16個月以便辯護方做準備。辯護方聲稱對於這樣複雜的案件,推遲16個月已經是最低限度的請求。[24]
定罪判刑
2019年6月3日,章瑩穎案在美國伊利諾伊中區聯邦地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次庭審將分為遴選陪審團成員、定罪、量刑三個階段,預計將耗時兩個月時間[25]。
2019年6月12日,美國伊利諾伊中區聯邦地區法院審理章瑩穎被殺案時,凶嫌克裏斯滕森被告辯護律師承認章瑩穎被克裏斯滕森殺害[26],同時凶嫌克裏斯滕森女友錄下的錄音中,克裏斯滕森承認自己使章瑩穎窒息致死,並將其砍頭[27]。
2019年6月24日,美國伊利諾伊中區聯邦地區法院陪審團認定凶嫌克裏斯滕森綁架和謀殺罪名成立[28]。
檢察官提出了一些加重量刑的依據支持死刑,認為章瑩穎之死發生在其綁架犯罪期間,折磨她的方式“令人發指,殘忍或墮落”,犯案有相當的預謀。另一方麵,辯方提出了49個減刑因素,包括克裏斯滕森的家族有精神病史,他本人酗酒和濫用藥物,以及處決他對他的家庭會造成的影響。陪審團本身還提出了另外兩個減刑因素:兩名陪審員認為克裏斯滕森喝酒和服用抗抑鬱藥可能“導致嚴重的副作用”;五名陪審員認為,由於克裏斯滕森“不是一個外向有魅力的人”,他不太可能“招募他人代他行凶”。[29]2019年7月18日,因陪審團無法就死刑問題達成一致,凶犯克裏斯滕森被判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30]。章瑩穎的父母和未婚夫到庭見證了宣判。
後續
在審判結束後,聯邦檢察官披露了他們所掌握的章瑩穎遺體信息。這些信息由克裏斯滕森在豁免協議(immunity agreement)下在2018年11月透過律師透露。克裏斯滕森稱,他在殺死章瑩穎次日,將她的遺體放在三個垃圾袋裏,再把這些垃圾袋扔在他公寓外的垃圾箱中[31]。2019年8月,克裏斯滕森律師透露,在克裏斯滕森將章瑩穎拋屍之後,章瑩穎的遺骸可能流落到伊利諾伊州弗米利恩縣的垃圾填埋場中[32]。
2019年10月,克裏斯滕森被轉移至位於俄克拉荷馬城的聯邦監獄FTC Oklahoma City接受評估。12月上旬,克裏斯滕森在位於肯塔基州Pine Knot的高戒備聯邦監獄USP McCreary報到,開始服刑[33]。2020年初,克裏斯滕森被轉移到位於佛羅裏達州的高戒備聯邦監獄USP Coleman II[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