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杜羅踏上美國本土的第一站在哪裏,對他的案件是具有重大影響的。所以他現在被押送到紐約是有原因的,並不是拍腦袋而來。
因為“管轄地”這個概念在美國法律當中非常重要,案件必須在正確的聯邦司法轄區內起訴。
檢察官通常有兩種方式來確立管轄地。
第一種是證明部分罪行發生在該司法轄區內。
而現在馬杜羅的情況是第二種:如果涉案人員是從外國被帶入美國的,那麽他第一次降落並踏上美國本土的地點,就自動成為案件的管轄地。
這就是為什麽被美國抓捕的外國人最經常被帶到紐約州的紐堡空軍基地,因為這樣可以確保該案件落入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SDNY)的管轄區,這個區的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在處理這類案件方麵具有獨特優勢。
SDNY長期就是美國專門用來處理外國政要和國際大案的地方。
這裏的檢察官、法官天天打交道的就是情報機構、國家安全和外交雷區,經驗最老、權限最全,所以美國要辦一個外國總統,肯定隻會選SDNY。
而更重要的原因,是因為馬杜羅在2020年就被司法部在紐約南區法院起訴。
馬杜羅的初始懸賞據此而來的配套行為。這段時間內案件屬於被告未到庭凍結審判狀態。
所以就這次情況而言,是他應該在紐約南區法院受審,所以把他送到了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