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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 年的兩篇論文確實是他們年輕時期合作完成的(楊在芝加哥大學,李在加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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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提出了楊–李零點定理,在統計力學中具有極高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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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順序的問題確實存在——但當時理論物理界並沒有嚴格遵循字母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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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著名合作(如費曼–傑爾曼、戴森–施溫格)都不是按字母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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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第一作者反映了誰主導了工作或提出了核心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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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顯然在1952年的合作中是資深和主要的概念驅動者——他已經以原創性和深厚的理論能力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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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道自己早年也承認,楊在他們合作中指導了大部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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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楊列在第一作者位置,按當時的規範來看,是正常且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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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楊“因為資曆或傳統要求列在前麵”的說法,主要來源於李多年後寫的回憶錄,當時他們的關係已經出現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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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52年的獨立記錄中,沒有證據顯示楊明確提出按年齡或資曆順序排在前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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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後來解釋,他列在第一作者是因為論文的寫作和思路主要由他完成——這符合國際學術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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