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以上這段話來自一位支持中共和俄國的和我的對話的一部分,把俄國打烏克蘭認定為打狗給美國主人看的本坦的人。我不透露名字但是給大家一個他的立場做參考。我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有些吃驚,原因如下:
1. 他說“中進攻美我肯定占在美國一邊參戰或是做支援工作”。我中文不大好,而且中文寫美麗文章好,辯論時邏輯很有問。我assume他是參加美軍,或是支援美軍打中國大陸軍。(也許是相反因為沒有特別名詞肯定)
2. 如果我上麵的assumption是對的(他參加美軍打中國大陸軍),I had a mixed feeling. 一方麵好像沒什麽不對,叫無可厚非對吧?因為他一定已經宣誓加入了美國公民,理上應該如此。但是另一方麵如果我是他,我不會這麽做。首先立場上,他是非常的中國大陸支持者和俄國侵略烏克蘭支持者,如果是我我會言行一致,象猶太人一樣,無論在什麽地方,以色列有難就堅決回去參加IDF打敵人。這是我所敬佩的和我會做的。如果說宣誓,好像大陸從小就宣誓,在宣誓美國公民之前,是吧?faith在哪?
3. 我的中文老師很小講過一個故事,不知道是孔子,還是孟子,老子,孫子,反正以一個什麽子,我們中國大哲學家的一個故事。有人問說你是個警察或judge就是執法人員(law enforcement), 如果你的父親犯法了,你會抓他審判他嗎?那個大哲學家說不會,我寧可逃到深山林裏去也不會抓我父親。這是我受教育,就是如果大陸有我的親人,有我愛的人或物,我會離開去另一個地方也不會去殺我的親人,或為殺我親人的支援服務。你的侖理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