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歐洲的童鞋知道“Letter of marque”; 偉大的文化

本帖於 2025-09-23 14:49:16 時間, 由普通用戶 胡雪鹽8 編輯

Letter of marque”(私掠許可證、劫掠許可狀)是近代早期歐洲海上爭霸的一個關鍵工具。

  • Letter of marque and reprisal(掠奪與報複許可證):由一國君主或政府頒發,授權私人船主或船長在戰爭期間合法攻擊、掠奪敵國船隻與貨物。
  • 持有許可證的船隻叫 privateer(私掠船),不算單純的“pirate(海盜)”。
  1. 國家外包戰爭
    • 政府不用自己花錢擴充海軍,而是利用私人船隊。
    • 私人投資建造、運營私掠船,戰利品的一部分要上繳國家或繳稅。
  2. 合法與非法的模糊地帶
    • 如果沒有許可證,掠奪行為就是海盜
    • 如果有許可證,就成了國家認可的“合法劫掠”。
    • 但在敵國眼裏,這些人仍然是“海盜”。
  3. 經濟刺激
    • 私掠活動風險高,但利潤巨大,是許多冒險家、商人和海上流民的發財途徑。
    • 私掠戰利品經常成為殖民擴張和戰爭的重要資金來源。
  • 弗朗西斯·德雷克(Francis Drake:英格蘭的私掠船船長,掠奪西班牙大量白銀和黃金,後來被伊麗莎白一世封爵。
  • 亨利·摩根(Henry Morgan:加勒比私掠船領袖,劫掠西班牙殖民地,後來被英格蘭收編為牙買加總督。
  • 荷蘭與法國也廣泛使用私掠船打擊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貿易。
  • 1856年《巴黎宣言》(Declaration of Paris)宣布廢止私掠製度。
  • 從此以後,letter of marque 就基本失去了國際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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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世紀,歐洲的確有大量冒險家、探險家、殖民拓荒者,他們當中有不少人的出身和經曆都與海盜、私掠船(privateers)緊密相關。主要原因有:

  1. 國家與海盜的灰色地帶

    • 當時歐洲列強(西班牙、葡萄牙、英格蘭、法國、荷蘭)為了爭奪殖民地和海上貿易,往往會頒發“劫掠許可證”(letter of marque),允許私人船隻襲擊敵對國家的船艦。

    • 這些合法化的“私掠船”在和平時期就等同於海盜,但在戰爭中卻成了“國家冒險家”。

  2. 冒險家與殖民擴張

    • 許多殖民拓荒的資金來自這些私掠活動的戰利品。

    • 比如 弗朗西斯·德雷克(Francis Drake),原本就是個私掠船船長,後來因環球航行和對西班牙的戰功而被英格蘭封為爵士。

    • 亨利·摩根(Henry Morgan)先是加勒比海的海盜,後來被英格蘭收編為牙買加總督。

  3. 海盜文化與冒險精神

    • 在大航海和殖民擴張的背景下,歐洲各國需要敢於冒險、熟悉航海和戰爭的人才,而這些正是海盜的特長。

    • 所以很多“冒險家”其實就是被國家包裝過的海盜,隻是身份從非法變成了半合法、甚至是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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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 海盜 Pirate 私掠船 Privateer 正規海軍 Navy
合法性 完全非法,被各國追捕 半合法,有國家頒發 letter of marque 完全合法,國家軍隊的一部分
目標 不分對象,見船就搶 隻攻擊敵國船隻 依據國家戰略打擊敵方海軍與商船
收益歸屬 全部歸船長和船員 按規定分成:一部分歸私人,一部分繳國家或投資人 戰利品歸國家,軍人隻領薪水
組織形式 鬆散,船員共同分贓,常民主化選船長 私人投資人+冒險家,半商業化運作 國家財政支持,嚴格軍紀
國家態度 通緝、絞刑 戰時支持,和平時可能變回海盜 國家榮譽與武力象征
曆史代表 黑胡子(Blackbeard)、基德船長 弗朗西斯·德雷克、亨利·摩根 英國皇家海軍、西班牙無敵艦隊

 

私掠船船長若立功、積累財富 → 可能晉升為貴族、殖民總督、甚至正規海軍將領

  • 例:德雷克(私掠船 → 皇家騎士)

  • 例:摩根(加勒比海盜 → 英國牙買加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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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奪的文明, 還是合法的掠奪。 -茵芯- 給 茵芯 發送悄悄話 茵芯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23/2025 postreply 14:57:50

類似明朝的倭寇 -波粒子3- 給 波粒子3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23/2025 postreply 15:16:28

人家歐洲人都是有信仰的,怎麽會幹這種破事兒?造謠造謠造謠! -小米幹飯- 給 小米幹飯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23/2025 postreply 15: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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