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級航母(USS Gerald R. Ford, CVN-78)**用的是最新的電磁彈射係統(EMALS),福建艦(003 型)同樣也是電磁彈射,為啥常聽說“福特級彈射 F-35C 有問題”,而“福建艦能彈射殲-35”呢?這裏麵涉及幾個層麵:
1.
福特級航母與 F-35C 的兼容性問題
- 技術並非完全不能彈射:
EMALS 在理論上可以彈射任何固定翼艦載機,包括 F/A-18E/F、E-2D、F-35C。美軍已經用 EMALS 成功彈射過 F-35C,隻是測試時出現過一些問題。 - 問題主要在於機體應力與軟件調適:
- F-35C 機體結構在起飛和著艦時的承受力極限比較敏感,尤其是隱身蒙皮和航電設備對震動、衝擊的耐受度。
- EMALS 的“推力曲線”是可編程的,但最初版本對 F-35C 的彈射參數不夠優化,導致彈射時衝擊過猛或不穩定。
- 有報告指出,早期試驗裏 F-35C 彈射時對航電冷卻係統與機體壽命造成了額外壓力。
- 結論:福特級並不是“不能彈射”,而是“能彈射,但還在不斷調試,可靠性和對飛機壽命的影響未完全解決”。
2.
福建艦與殲-35 的設計匹配
- 同步研發的優勢:
殲-35 是中國在 2010 年代起就按“未來電磁彈射航母”需求研製的機型,其起飛結構、前起落架強度、航電抗震設計,都考慮了電磁彈射的特性。
→ 相當於“航母係統和艦載機一開始就一起定製化設計”。 - 彈射參數更靈活:
福建艦的電磁彈射器同樣是可編程的,但中國在研製殲-35 時就能把匹配數據寫入艦載係統,使飛機和彈射係統從一開始就協調,而不是像美國那樣“先有 EMALS,再去改飛機適配”。 - 技術路線差異:
- F-35C 原本是為“蒸汽彈射 + 滑躍甲板”雙重需求設計的,不是完全為電磁彈射優化。
- 殲-35 則是完全奔著電磁彈射去的,避免了適配上的妥協。
3.
一句話對比
- 福特級:能彈 F-35C,但早期存在可靠性和對飛機壽命影響的隱患 → 所以看起來“不理想”。
- 福建艦:殲-35 一開始就是為電磁彈射量身定製 → 所以“彈得更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