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殺人罪犯,這點應該沒什麽疑義。但比如民主黨人有同性戀者,共和黨人也有同性戀者,但不妨礙他們任然可以有不同的政治

政治傾向,現在法庭要做的是確立他的作案動機,是因不滿柯克有關LG+的言論而起殺機,還是因為對柯的其他政治言論不滿而起殺機,還是兩者兼有並重,或某一動機為主。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