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ie Kirk 認為 1964年《民權法案》是一個“巨大錯誤”

ChatGPT 的總結:還算可觀。

 

下麵是一個把 Charlie Kirk 的原話 + 批評者回應的對照表,盡可能基於公開的可靠資料。這個表中包括 Kirk 的確切語言(或接近引用)以及別人對那些話的批評/澄清。

 

序號

Charlie Kirk 的話(或他被報道說過的話)

來源 / 上下文

批評者或事實核查的回應

1

“We made a huge mistake when we passed the Civil Rights Act in the 1960s.”

在 2023 年 TPUSA 的 AmericaFest 大會上的發言,Kirk 被報道說這句話。

事實核查(FactCheck.org) 證實:Kirk 確實在那個活動中說過這話。

2

他說民權法案導致了 “a permanent DEI-type bureaucracy” (永久的“多元/公平/包容”類型的官僚機構)

與“巨大錯誤”的說法連在一起,是他批評民權法案帶來的文化和製度後果。

批評者認為這種說法忽略法案之初的目的與效果,例如廢除種族隔離、提供法律禁止歧視的框架等;還有人指出,所謂的 DEI 官僚體製是後來的延伸/演變,不完全是法案原始意圖的一部分。

3

“I have a very, very radical view on this, but I can defend it, and I’ve thought about it.”(我對這點的看法非常非常激進,但我可以為它辯護,而且我已思考過。)

同樣是在 AmericaFest 上,對他批評民權法案說法的介紹。

批評者指出,即便他“思考過”,這個說法也在公共輿論中被認為是在懷疑民權的基本正當性,有人認為這是對民權運動和法律成就的一種否定。有人說,這樣做容易造成誤解,或被斷章取義地傳播。

4

他據報導還說過 “Martin Luther King Jr. was awful. He’s not a good person. He said one good thing he actually didn’t believe.”(馬丁·路德·金 Jr. 很糟糕,他不是一個好人,他說過一個好的東西,但其實他並不相信那東西。)

這個被 FactCheck.org 報道並引用,Kirk 在與媒體溝通時沒有否認這個說法。

批評者說,這樣的言論極具爭議,很多人覺得它抹去了 MLK 的曆史貢獻和民權運動的道德價值。也有人指出,即使他這樣說了,“一個好人” 或 “道德人物” 的評價不能完全用單一句子或單一行為來衡量。

 

補充說明 & 上下文重要性

  • Kirk 的批評更多集中在他認為民權法案後的“製度文化”演變(比如 DEI 等製度性做法)帶來的副作用,而不是反對消除種族歧視的原則本身。 
  • 批評者強調:即使有製度或文化上的問題,這也不能抹殺民權法案在曆史上阻止種族隔離、法律禁止公共歧視/就業歧視/教育等方麵的重大作用。
  • 另外,有些人指出 Kirk 的說法常被在社交媒體上斷章取義,或以摘錄形式傳播,而沒有完整上下文,這會讓人誤以為他全麵反對民權,而不隻是批評某些後果。

 

 

 

 

如果你願意,我可以幫你找完整的 Kirk 在那次演講的逐字稿(如果公開的話),這樣你可以看到更完整的上下文。你要我做這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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