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解釋一下川普HUSH Money case 在宣判之後的上訴經過和判決
A:
唐納德·特朗普的“封口費”案宣判後的上訴過程和判決大致如下:
案件背景與初審判決
2024年5月30日,紐約曼哈頓的一個陪審團裁定唐納德·特朗普在“封口費”案中的34項偽造商業記錄的重罪指控全部成立。這使得特朗普成為美國曆史上第一位被刑事定罪的前總統。這些指控與2016年大選前向豔星斯托米·丹尼爾斯支付封口費以掩蓋婚外情有關。
量刑與宣判
陪審團作出有罪判決後,案件進入量刑階段。雖然特朗普麵臨最高四年監禁的刑罰,但主審法官胡安·莫昌(Juan Merchan)有很大的裁量權。
原定於2024年7月11日的量刑日期被推遲,最終在2025年1月10日進行了宣判。法官莫昌最終判處特朗普**“無條件釋放”(unconditional discharge)**。這意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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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不會被判處監禁、罰款或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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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有罪判決將保留在記錄中。
法官選擇“無條件釋放”的判決,一方麵考慮到特朗普作為候任總統的特殊身份,避免了可能引發的憲法和實際操作上的複雜問題,同時也確保了案件的終結性和被告的上訴權利。
上訴過程
在紐約州,被告在量刑後才能正式提出上訴。特朗普及其律師團隊在判決後立即表示將提起上訴,並已啟動了上訴程序。
上訴過程通常會遵循以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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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上訴通知書(Notice of Appeal):在宣判後,特朗普的律師團隊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通常是30天內)向紐約州最高法院的上訴庭(Appellate Division, First Judicial Department)提交上訴通知書,表明他們將對判決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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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上訴簡報(Appeal Briefs):雙方律師將提交詳細的上訴簡報,闡述各自的法律論點。特朗普的律師可能會提出多方麵的上訴理由,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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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足:辯稱控方未能充分證明其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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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裁決錯誤:例如,質疑法官在審判過程中對證據采納、證人證詞或陪審團指示等方麵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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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豁免權:盡管此前被駁回,但律師團隊可能再次嚐試基於總統豁免權來推翻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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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言令問題:質疑法官在審判期間對特朗普施加的禁言令是否合理或侵犯其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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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錯誤:指出審判過程中存在的其他程序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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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辯論(Oral Arguments):上訴法院將安排雙方律師進行口頭辯論,對各自的簡報內容進行補充說明和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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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法院裁決:上訴庭將對案件進行審查,並作出裁決。他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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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原判(Affirm the conviction):駁回特朗普的上訴,維持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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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定罪(Vacate the conviction):推翻有罪判決。這可能導致案件被駁回,或者發回下級法院重新審理(remand for a new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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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回重審(Remand for further proceedings):要求下級法院對特定問題進行進一步審理或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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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不滿意上訴庭的裁決,還可以尋求向紐約州的最高法院——紐約州上訴法院(New York Court of Appeals)提出進一步上訴。這個過程可能會持續數月甚至數年,很可能在2024年美國總統大選之後才會有最終結果。
當前狀態(截至2025年7月)
特朗普已於2025年1月29日正式向紐約州最高法院的上訴庭提交了上訴,尋求推翻其“封口費”案的有罪判決。上訴程序目前正在進行中,但具體的口頭辯論日期和裁決時間尚未確定。
特朗普本人和他的法律團隊堅稱此案是“政治迫害”,並表示將竭盡全力洗清罪名。
Q: 解釋一下,為什麽川普一邊在紐約最高法院上訴,一邊又在聯邦法院尋求把案件從州法庭移送到聯邦法庭?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