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的決定對兩黨都是公平的,那就是地方聯邦法官無權隨便叫停總統的行政令,民主黨也沒有什麽拿得出的理由來反對,

要是民主黨還是總統,那就要高興地在夢裏要笑醒了,一個國家當然是總統的權力要足夠大,而不是什麽地方聯邦法官權力有足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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