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以6比3判定, 地方法官無權對總統發布全國性禁令。
早就在這裏反複指出, 這些全國性禁令在憲法上荒唐透頂。完全違反三權分立的原則。 總統的對等是最高法院, 不是哪個角落的阿貓阿狗法官。
如果任何一個地方法官都可以幹涉總統, 等於說總統的每個決定都必須得到六百多個地方法官一致同意, 任何一個法官都有否決權。 稍稍有點常識就知道這有多荒唐。
有史以來, 地方法官都很知趣, 發全國性禁令是個極其罕見的現象。本來不是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隻有MAGA川普上任以來這類禁令才泛濫成災。 至四月初, 地方法官給川普發了79個全國性禁令,絕大多數來自奧巴馬和拜登任命的左派法官。
左派在2024年大選輸掉了總統和兩院,最高法院也多數主張以字麵意義解釋憲法。 抵抗MAGA的唯一希望寄托在這些左派地方法官身上。 最高法院終於回歸常識。
這在短期是MAGA的勝利, 但長遠來說是美國憲政的裏程碑。 將來民主黨總統也不必聽從右派地方法官的全國性禁令。
居然3個左派大法官認為荒唐事合法,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