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到的情況涉及偽造文件、欺詐獲取美國護照和綠卡的問題,這是非常嚴重的法律事務。如果有具體事件或新聞報道需要核實,我可以幫你查找相關信息;但如果這是一個假設或者你想討論這類案件的法律後果,我可以從法律和移民政策的角度進行說明。
如果這是一個真實案件(比如最近的新聞):
請確認你想了解的是哪一部分,例如:
事件的背景?
可能麵臨的法律後果?
美國政府如何處理護照/綠卡欺詐案件?
我可以幫助你查找或解釋。
簡要法律分析(如為虛構或討論):
偽造出生證明獲取美國護照
偽造出生證來騙取美國公民身份(護照)是聯邦重罪,根據《18 U.S.C. § 1542》(關於護照欺詐)以及《18 U.S.C. § 1001》(偽造政府文件),最高刑期可達10年以上,並伴隨高額罰款。
“六四綠卡”
“六四綠卡”通常指的是1990年美國通過的《中華民國學生保護法案》(Chinese Student Protection Act of 1992),允許在1989年六四事件後在美的中國大陸學生申請綠卡。如果台灣人冒充大陸身份以獲取該綠卡,同樣屬於欺詐行為。
後果
被發現後,護照和綠卡會被吊銷
當事人可能會被起訴、判刑
並可能被驅逐出境、終身禁止入境
如果你有特定案例(例如名字、新聞出處),我可以幫你查找最新信息。需要我幫你查查相關報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