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3000輛汽車貨輪太平洋起火 近800輛為新能源車 - 能避免嗎?

電池起火,用傳統的滅火方法不能奏效,反而可能助長火勢,為火添“柴”。當然這隻是比喻,實際上電池用的都是高活性金屬,或者說高效的“柴”,極易氧化燃燒,一旦燒起,常常隻能等陰極燃料耗完為止,也就是說,無法“滅火”,隻能等“火滅”。

不知道現行的電動汽車運輸安全規則是怎麽定的,個人感覺,應該避免或者禁止電動汽車滿電量運輸,避免或者禁止大批量儲放滿電量電動汽車。特別在運輸過程中,僅保持10%左右的電量,供裝船卸船等運輸過程之需。

但願我說的是無的放矢的廢話,行業已有一套合理的安全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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