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菜譜中,若說哪個菜名最具“蒙騙性”,木樨肉(又稱木須肉)一定榜上有名。它聽起來似乎風雅雅致,仿佛是深秋時節,一盤桂花飄香的文人佳肴,結果端上桌來卻是雞蛋炒肉片。還有人幹脆加了木耳、黃瓜、胡蘿卜、黃花菜,變成“木樨大雜燴”,堪比一場鍋裏炒出來的“語言諧音秀”。
“木樨肉”的“木樨”二字,是中餐史上一段令人哭笑不得的語言奇觀。據說在明朝,太監當權,對“雞”“蛋”兩個字極度敏感。雞,自不必說,陽氣十足,是權力陰柔化的太監最怕聽的字。而“蛋”呢?那可更是“身體上的隱痛”。於是,宮中上下對與雞蛋有關的言辭三緘其口。雞蛋炒肉?不行,得換個名字。於是,有人靈機一動,將雞蛋比作“木樨”。木樨是桂花的古稱,桂花黃白細碎、香氣四溢,炒碎的雞蛋在顏色與形態上似乎也能與之對仿,於是便有了“木樨蛋”“木樨肉”。
這個解釋今天看來,也許未必全然準確,但它傳達出一個核心事實:在傳統中國文化中,語言是可以被權力與禁忌隨意支配的,哪怕是一道菜名,也要為宮廷避諱讓步。這種命名方式,就像給“板凳”改名叫“托臀神器”、給“廁所”叫“淨室”、給“太監”叫“中官”,聽起來都莊嚴其事,但細細一琢磨,全是掩耳盜鈴的語言遊戲。
炒雞蛋的另一個神名,就是“桂花蛋”。而“桂花蛋”這道菜,“桂花蛋”聽起來多麽誘人,仿佛是秋風送爽之時,桂花與蛋的交響曲。但真相是:它裏麵沒有一絲桂花,全部是雞蛋打碎之後炒到碎如米粒,雞蛋被炒得碎碎,蛋花假扮桂花,故名之“桂花蛋”。炒雞蛋時,通過高溫快炒,使蛋液形成無數細碎顆粒,顏色金黃,狀如桂花,因此被稱為“炒桂花蛋”。若再與魚翅等名貴食材合炒,便可名曰“桂花翅”。好一個“虛實結合”,讓人以為是在品桂花,實則是“蛋之碎者也”。
這便是中華文化中的一大趣味現象:詞匯的使用不講實用主義,而講“意會”,不管有沒有真的桂花,隻要你感覺像,那就夠了。這就如同“螞蟻上樹”裏沒有螞蟻,“夫妻肺片”裏沒夫妻,“佛跳牆”裏沒佛,“龍須糖”也並不是從龍身上拔的。每一道菜,都是命名與實物嚴重錯位的喜劇。
我們常常說,中文博大精深。誠然,中文的表達力豐富,語義層層疊加,賦予了語言極大的彈性與美感。但從“木樨肉”與“桂花蛋”中我們也看出,這種“博大精深”,很多時候是一種語言障眼法,可以說,是傳統文化的一種自我麻痹。
你不能說它不好,因為它的確展示了語言的多義性、比喻性和想象力。但你也不能說它就好,因為它成為回避現實、掩蓋真相的一種工具。正如明代的太監不願意聽“雞蛋”兩個字,於是就有人用“木樨”來代替;而今天的人不願意直說“炒雞蛋碎”,就給它冠以“桂花蛋”的美名。這是一種文化上的“繞路精神”:不直說,不白說,非得兜圈子。
當我們今天再點一道“木樨肉”或“桂花蛋”,恐怕已無人真去追問“為什麽叫這個”。語言的魔法已被庸常生活消解,那些菜名隻成為一種符號,一種“看不懂但又默認”的約定俗成。這其實是另一種荒誕:我們對荒誕習以為常,喪失了追問的興趣。這種語言與現實脫鉤的狀態,不再像以前那樣帶著一絲諷刺和自嘲,反而成為了理所當然的“傳統”。
中國菜肴命名體係中,本應有大量喜劇元素,但人們卻越來越嚴肅地麵對它。你若在飯桌上大笑說:“這‘木樨肉’根本就是雞蛋炒肉啊!”反而會被人白眼:“誰不知道啊,你沒吃過中餐?”諷刺的是:我們能接受這種荒唐的命名,但不能接受指出這種荒唐的人。
“木樨肉”與“桂花蛋”,是中華語言中兩顆掛在菜單上的滑稽蛋。它們的存在既可被視作對語言藝術的玩味,也可被視作對現實直言的逃避;既是一種美學,也是一種遮羞布。我們或許可以繼續欣賞“木樨肉”的別致,也可以接納“桂花蛋”的比擬,但別忘了,在語言賦予它們高貴名字的同時,也讓我們更難看清鍋裏的真相。真正的博大精深,不是把雞蛋叫成木樨或桂花,而是敢於說出:“這就是雞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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