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馬斯襲擊以色列的第二天,33個哈佛學生組織就將恐怖分子的暴行“全部責任”歸咎於受害者,而當時這些恐怖分子的暴行仍在進行中。我意識到我的母校出了嚴重的問題。在校園裏進行的進一步調查,包括與學生和教職員工的訪談和會麵,讓我得出結論:問題不僅僅是反猶太複國主義或反猶主義,而是反美意識形態對這所曾經輝煌的教育機構的掌控,它已經嚴重偏離了其最初的“真理”使命以及追求卓越的學術和研究。
近二十年來,哈佛學生一直被灌輸這樣的觀念:世界隻能理解為壓迫者與被壓迫者之間的鬥爭。這種危險的反美新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在校園內興起,滲透到行政部門和教職員工中,並由哈佛大學那個奧威爾式的“公平、多樣性、包容與歸屬感辦公室”頒布和實施。
那麽,哈佛應該怎麽做呢?
川普政府提出了九項合理且直截了當的要求:
“1. 對助長反猶太主義的偏見性項目進行監督和問責。必須審查那些助長反猶太主義騷擾的項目和部門,並做出必要的改變,以消除偏見,改善觀點多樣性,並終止意識形態束縛。
2. 紀律改革和持續問責。哈佛大學有義務持續主動地執行現有的紀律政策,確保高級行政領導對最終決定負責。改革必須包括全麵禁止佩戴口罩(醫療和宗教人士除外,但必須始終出示身份證明),以及明確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政策。哈佛大學必須審查並報告自去年10月以來對違反反猶太主義規定的紀律處分。 2023年7月。
3. 學生團體問責。所有獲得認可和未獲得認可的學生團體及其領導層都必須對違反哈佛政策的行為負責。
4. 治理和領導層改革。哈佛大學必須進行有意義的治理改革,以改善其組織結構,建立清晰的權力和問責機製,並授權致力於實施本信函中所述變革的教職員工和行政領導。
5. 擇優錄取改革。哈佛大學必須采用並實施擇優錄取政策;在其本科、研究生和其他項目的招生中停止所有基於種族、膚色或國籍的偏好;並通過結構和人事行動證明這些變革是持久的。
6. 擇優招聘改革。哈佛大學必須采用並實施擇優招聘政策;在其教學和科研教職員工、領導層招聘中停止所有基於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或國籍的偏好;並通過結構和人事行動證明這些變革是持久的。
7. 關閉多元化、公平和包容性 (DEI)項目。DEI 項目教導學生、教職員工和領導層基於粗俗的種族和身份刻板印象對彼此做出草率的判斷,這加劇了基於種族、膚色、國籍和其他受保護身份特征的分裂和仇恨。
8. 與執法部門合作。哈佛大學必須與執法部門合作,確保學生安全。
9. 透明度和向教育部、國土安全部和其他聯邦監管機構的報告。哈佛大學必須完全遵守《高等教育法》第 117 條規定的現有法定報告要求,承諾與國土安全部和其他聯邦監管機構充分合作,並在必要時進行組織變革,以確保完全合規。
政府4 月 3 日提出的所有要求均無不合理之處,而且所有要求似乎均合法。此外,這九項要求會受到大學絕大多數教職員工、學生和校友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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