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不會過問這錢和項目是為那一方服務的.

而且法律是有漏洞的..政府的職責是告訴別人怎麽做,但是卻沒人監督他們自己怎麽做的.

就比如以前一個油服公司的CEO為了在非洲拿到競標項目,就給非洲某個領導人行賄了.然後東窗事發,該企業被DOE給罰了巨額款項.

但是因為油公司跟奧巴馬政府本來就不對付.這是被人做局了.

你看看USAID是怎麽行賄別的國家領導人的,根本沒人管..

所以啊,人人都需要追逐權力,把權力拿到自己手裏,就有了絕對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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