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麵說的辦法民主黨一定會反對,但隻要國會共和黨一致就能通過,但估計比較難。
非法移民在美國能找到工作是因為工資低,美國人不願幹的工作移民能幹。工資高的話,許多美國人就願意去幹了。
由於民主黨通過的法律規定警察不許在街上攔住疑似非移的人查身份證,所以他們和雇主都安全,根本禁不住。
換個思路,如果規定雇傭非法移民的最高工資,比公民的最低工資還要低幾刀。那麽雇主當然願意出低工資,非移在美國的生活條件就大幅降低了。如果十個人擠一間房子,警察有權去管;平時必須省吃簡用,結果生活條件與本國差不多,就沒人費勁偷渡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