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權法案》(Right to Try Act)

娜塔莉·哈普(Natalie Harp)曾患有骨癌,一種罕見且侵襲性較強的癌症。這種疾病讓她接受了複雜的治療,也成為她推動“病患權利”和支持試驗性療法的重要動力之一。她因積極宣傳《試用權法案》(Right to Try Act)而廣為人知,該法案允許危重病人使用尚未完全通過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審批的試驗性藥物。她的個人抗癌經曆使她成為醫療自由和患者權益的有力倡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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