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上坊鄉原黨委書記李佩霞涉嫌受賄165萬元(人民幣,下同),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據“橫峰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江西橫峰縣人民法院星期四(11月14日)一審公開宣判李佩霞受賄案,對李佩霞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2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李佩霞被指在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利用擔任萬年縣上坊鄉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65萬元。
法院認為,李佩霞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鑒於李佩霞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悔罪態度好,積極退贓,受賄所得財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及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李佩霞當庭表示服從判決。
今年7月,江西省上饒市萬年縣委書記毛奇被舉報性侵女下屬李佩霞。當地官方隨後通報,毛奇涉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目前正接受調查。
此事原本就此告一段落,一則關於李佩霞已死亡的消息7月29日卻開始在網上流傳。上饒市官方7月30日出麵辟謠,但舉報毛奇的李佩霞父親李長柳隨後兩天接連發聲,稱不知道女兒近況,也不知女兒因何理由被留置。
半個月後,官方8月18日通報,李佩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並稱她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正常。橫峰縣人民法院11月7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李佩霞受賄一案,李佩霞當庭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