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洪來:是“國是會議”?還是政治鬧劇

是“國是會議”?還是政治鬧劇

據網傳海外民運人士召開的“國是會議已經”成功“的召開過兩屆了,不僅通過了會議的政治宣言、還搞了新聞發布會、上了海外各大新聞媒體:

《自由亞洲電台》2024年3月4日報道:海外民運"國是會議"通過政治宣言:推翻中共、再建共和;

《美國之音》2024年10月1日報道:中共建政75周年之際,海外民運人士舉行第二屆國是會議討論中共暴政結束後的民主轉型方略;。

那麽什麽是“國是會議呢?據維基百科介紹:國是,中文詞,專指國家重大的政策方針。

據百度介紹:國是,指國家的重大政策。“國是”並不是一般的國事,而是治國的大政大策。看來對於“國是”這個詞匯的解釋國內和海外並沒有根本區別。

另據維基百科介紹:“國是會議”起源於李登輝政府時期,是1990年由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為首的台灣政府召集朝野政黨與各界民間人士共同商討中華民國國是的會議,以決定國家重要的政策方針,是中華民國的一個非正式的任務型政治會議機構。據介紹中華民國先後召開過四次國是會議,都是由時任總統和政府召集並主持召開的。

因此,按照“國是會議”的起源、國是會議的名稱、根據國是會議的性質、國是會議的任務、國是會議的作用,可以做出如下判斷:

1、“國是會議”的級別應當是國家級的、不是省、市、縣一級的;

2、既然是國是會議,有資格、有能力召集“國是會議”的應該是國家的實際控製者、政府的實際管理者、或者是得到人民授權的政黨和組織;就是說會議的召集者、發起者對國家具有實際的控製權,或者是得到了人民的授權。

3、參加國是會議的應當是社會各個黨派、各個社會團體的代表人物、以及社會各界的代表人物,就是說參加國是會議的人,能夠代表社會各界、能夠代表14億中國人。

4、隻有具備上述三個條件,才有資格、有能力商討國是、決定國是,隻有具備上述三個條件的會議,才稱得上是真正的“國是會議”。

據此,本人認為:一切不具備上述條件的政治實體、或者個人、小團體召開的所謂不具備國是會議級別、資質、不能決定任何“國是”的“國是會議”,是對“國是會議”這個概念的褻瀆,純屬是政治笑話。

特別是幾個政治流亡者,既不掌握國家的實際權力,也沒有控製國家的一寸土地,更沒有得到人民的授權,要國沒國、要民沒民,要代表性沒有代表性、要授權沒授權、你怎麽就敢宣稱召開“國是會議”?!這開的又是哪國的國是會議?!

關起門來空想一下現政權垮台後的願景、重複一下喊了幾十年的口號,就如同航天飛機還沒造出來,先製定太空遨遊計劃、天鵝還不知道在哪裏,就幻想著怎樣吃天鵝肉,還非常的認真、非常執著、非常的鄭重其事,這就是典型的政治鬧劇!

也許有人會說:開“國是會議”是我們的權利、哪條法律規定了我們不能開國是會議?是你們有權利開、也沒有法律規定你們不能開,但假的就是假的、笑話就是笑話、鬧劇就是鬧劇!

如果哪天街邊有幾個流浪漢聚在一起,舉個牌子說:我們在 召開“國是會議”,你們會怎麽想?一定會不屑!一定會認為這些人是患了妄想症。可是你們忽視了自己也隻是政治流亡者,今天你們對中國國是的決定權、對國家的實際控製權和管理權、還有人民的授權與流浪漢並沒什麽區別,因此你們開的“國是會議”與街邊流浪漢開的“國是會議”沒有什麽區別,如同街邊流浪漢們的行為讓你們不屑,你們這樣的行為同樣也讓世人不屑!

本來是一場承載著曆史重任、寄托著中國未來希望的民主運動,就是在這樣的一場又一場鬧劇中,慢慢的失去了自己的政治形象、失去了社會和民眾的信任,一步步走到被曆史淘汰的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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