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中國內戰已經在法理上和實際上都已經完全結束了。

1979年,以中美建交公報和中國人大委員長告台灣人民書這兩個法律文件在法理上確認了中國大陸結束了內戰。此後雙方在金門的炮戰結束,在實際上結束了中國內戰。對於台灣,1987年台灣解除戒嚴,同樣也從法理上確認了內戰的結束。1996年台灣廢省直選之後,從法理上就不再具有任何爭奪中國(含大陸和台灣在內)國家政府的法理基礎,進一步從法理上確認了中國內戰的終結。

自此之後的台海戰爭,就不是中國內戰,而是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戰爭。全世界都很清楚這一點。任何人想指鹿為馬是不可能得逞的。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