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有自己的律師團隊,科恩是另外雇用按小時付錢的。
科恩給的封口費本身合法,但左派法官發現他向川普要每周工資的bill裏寫了這個費用。而發給他的工資是從競選經費裏出的。這就把封口費和競選經費聯係在一起,律師認為違法。
但科恩雖然此時已經和川普翻臉,但在法庭上如實說了原因: 因為他與川普簽訂合同時定下的獎勵目標沒有實現,他為了把這筆獎金拿到手,就把封口費分開報到了每周的工作量裏了。34筆賬單就是這麽來的。34項罪也是這麽來的。
這是他涉及貪腐的問題,但法官強行認定川普知情,用競選經費支付封口費。川普確實出具了個人賬號裏提取現金,他說這筆錢就是用於付封口費。法官不信的話,應該證明川普平時生活消費不用信用卡,經常花現金。否則不應該否認封口費已經通過這筆現金支付。
顯然從法律角度看,這個證據聯係不足,沒有較強的證據建立關聯性。所以最大的可能是川普的會計查得不夠嚴格。以前所有類似的判決都不能僅憑借這麽弱的聯係就定罪。唯一解釋就是紐約的左派法官和陪審團出於政治迫害的原因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