盎格魯圈代表的是真正的西方文明
丹尼爾·漢南是英國著名曆史學者和政治家。《衛報》稱之為“脫歐的關鍵策劃者”。他的《發明自由》一書講述了自由的發展曆史。他認為英國和歐洲大陸繼承的是不同的傳統。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和其他英語國家構成了一個“盎格魯-撒克遜”文明體,他們代表的是真正的西方文明。最大的特征是信奉自由市場、個人自由、財產權保障、個人權利的不可剝奪、法治、契約自由、代議製、人身保護令、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出版自由和信仰自由。這些都是盎格魯圈至今依然保持的價值觀。
過去一百年的國際衝突中,英語民族三度捍衛了自己的價值觀。在兩次世界大戰和後來的冷戰中,將個人置於國家權力之上的國家戰勝了與此相反的國家。在這三次衝突中,一直堅定地站在自由一方的國家不多,其中包括了絕大多數以英語為第一語言的民主國家。讓英語民族崛起的,不是他們基因的神奇特質,不是他們的土地豐沃多產,也不是他們的軍事技術優勢,而是他們的政治和法律製度。它解釋了為什麽百慕大不是海地,新加坡不是印度尼西亞。
經濟學人智庫發布的“民主指數”年度調查報告顯示:在167個被調查的國家和地區中,隻有11.3%的人口生活在完全民主之下,而這些人幾乎全部集中在盎格魯圈,以及鄰近的北歐及日耳曼歐洲的新教徒國家。斯坦福大學一項針對1500年到2000年間經濟數據的調查顯示,排除其他因素的影響,新教國家從17世紀後半葉開始全麵超越天主教國家。1940年,歐洲新教國家的人均GDP比天主教國家的高40%,而美洲國家之間的差別還要大。2012年統計:經濟自由度排名前十的有六個國家和地區屬盎格魯圈。
南北美洲幾乎同時被殖民,活脫脫像一組對照實驗。北美由英國人拓殖,他們帶去了對財產權、個人自由和代議製政府的信仰。南美由伊比利亞人殖民,他們複製了西班牙的大莊園和半封建社會。盡管在自然資源上比她的南部鄰居更為貧乏,北美洲卻成了全世界最理想的生活地區,吸引著成千上萬懷揣自由夢想的人。
英語靈活多變、能屈能伸。其詞匯量是法語的兩倍多,西班牙語的三倍。英語詞匯數量龐大都原因之一是多語言社會環境,絕大部分人說舊式英語,上流階層說諾曼法語,書麵語則是拉丁文。很多英語詞匯發展出盎格魯-撒克遜、法語和拉丁語三種詞源的形式,比如“升”(rise, mount, ascend),“問”(ask, question, interrogate),“時間”(time, age, era),“善”(goodness, virtue, probity)等詞。
在盎格魯圈,新教作為言論自由、良心自由和民主議會的保護者,其政治意義超過了宗教意義。提倡人人讀《聖經》,因而注重教徒的讀寫能力。這一觀念結出了法治的、民主的碩果。自我提升和自我教育成了鼓勵教徒研習經書的應有之義。他們廢除了主教,要求通過集會選舉教職;在政治上,他們也自然地傾向代議製而非等級製。 他們總體上更重視世俗。
英國普通法強調私人所有權和自由契約。在很多歐洲國家,占有期限是國家決定的,財產權是不確定的。大部分歐洲國家的法律都限製個人對其財產的自由處置權。比如,一個人去世後,其部分房產通常會留給家庭成員。個人不得任意將他的財產遺贈他人。有的歐洲國家法律會將死者財產的一定份額保留給他的配偶和子女。而有的國家,一個人在遺囑中隻能對三分之一的財產有自由處置權。英格蘭在此方麵的法律更看重逝者的遺願,而不是家庭成員們的需求。這一特點促進了信托機構和基金會的建立。這些機構也有助於創造今天所稱的公民社會:國家與個人之間的巨大空間被非官方的、誌願的和各種慈善努力所填充。各種捐贈導致了學校、醫院、藝術館以及孤兒院的誕生。並且創造出了一個個人主義的社會。對於所有權神聖的信仰,意味著契約自由和低稅率。
普通法建立在“不禁止即合法”的觀念上。想搗鼓什麽新點子,無需得到政府許可。但是,對歐盟官員來說,“沒有規製”基本上就等同於“非法”。在歐洲大部分地區,要策劃什麽活動,你得先拿到批文的授權。當得知某項新活動逃離了政府的視線,歐洲議會的第一反應通常是推出一個泛歐洲監管條例——國家主義的根係深深地紮進中世紀冰冷的泥土中。
英國早期的王位繼承部分是通過選舉決定的。在諾曼征服以前,加冕禮必須在賢人會議確定了王位繼承人之後才能舉行。阿爾弗雷德的兒子愛德華和伊德雷德都是“由賢者選舉”成為國王的。國王與賢人會議之間的互動機製通過加冕宣誓而確立。 “捍衛國家,謹守法律,保護教會,公正統治”的誓言是政府依約而治理念的雛形。契約在盎格魯世界從來都是至關重要的,反映出了人民對於法律、商業、宗教和政治的理解。作為現代憲製政體的特征:法律高於國王;法律掌握在為整個國家說話的代議製機構的手裏。
諾曼入侵是曆史的倒退,1066年後的六百年曆史都在為反轉諾曼入侵而長期努力。威廉把幾乎整個國家都分賜給了他的雇傭軍和忠實臣下。最少92%的英格蘭土地屬於出生於海峽那邊的人所有,超過200名大地主直接從國王那裏獲得土地,其中隻有兩個是盎格魯-撒克遜人。
長子繼承製使得英國成為一個具有不同尋常的高社會流動性的國家。這種向下的社會流動性很可能是英國在18世紀騰飛的原因。從17世紀開始,富人階層繁殖出大量的窮人。很多受過教育的人不得不靠做小生意或幹工匠活討營生,其結果使得這些群體的識字率開始上升。1600年,有35%的英國人認得字;到1700年,這個指數達到了60%,其中25%是英國婦女。這樣的人口結構為大規模的經濟變革做好了準備。建立在個人而非家庭,尤其是長子繼承製上的英國財產法滋養了一種個人主義文化。這種文化最後發展為了我們所知的資本主義:一套個人自由地依照法律和通過私人契約出售自身勞務的體係。
給予光榮革命的最高讚譽是,它是我們的最後一場革命。盡管《權利法案》沒有創造任何此前沒有過的新的法律,但它包含著下列的法的基因:給予異議者宗教自由、保證法官獨立、議會有限任期、陪審製保護下的出版自由、禁止奴隸製、廢除神聖考驗、去除天主教對公民的限製、改革代議製。它包含著過去一百六十年間每一部好法律的基因,以及在今後必將推進公共福利、滿足公共輿論需要的每一部好法律的基因。
殖民地人民因為“無代表不納稅”原則所遭受的挫折感,遠甚於實際被征收的稅錢。相比起盎格魯圈其他地區,北美的稅率已經出奇的低了,即使比起同時期的歐洲,也要低得多。皮特在推翻《印花稅法》時宣布:“看到北美人已經奮起反抗,我有多振奮!如果三百萬人對自由已經麻木、自甘為奴的話,那就隻配成為製造更多奴隸的工具!”
殖民統治帶來的好處——公路、診所和法庭——都是有代價的;但對於每一個被殖民的民族來說,如果不接受不列顛帝國的殖民,那就得接受其他人的征服,法國人、日耳曼人、土耳其人、意大利人、俄國人、日本人,或者最糟糕的,比利時人。毫無疑問,和所有其他選項相比,還是加入盎格魯圈更好一些。不列顛的統治(在太平洋地區為美國統治),至少最終目標是實行民主製的自治領。絕大多數不列顛殖民地最終在獨立時,都沒有開過一槍。
讓盎格魯圈脫穎而出的特征是:超越民族國家的共同身份認同;強大的公民社會;個人主義;島嶼國家或者隔離的海洋文明;新教背景下的多元宗教;普通法;完全自由的市場經濟。
在盎格魯圈(除了蘇格蘭),法律存在於一個又一個具體案例中,自下而上在人民中形成,而非由政權機構施加在人民身上。普通法已被證明是物權的最有力保障。如今,全世界的公司都寧願為在普通法框架下簽署協議多掏腰包。他們這樣做,是因為他們相信這一製度的平等、安全和公正。
法國大革命的價值觀——國家主義、暴力、奉行強製平等和反教權主義——與自由的真正基石格格不入。雅各賓派之後歐洲大陸對民主的追求將多數人統治置於個人自由之上,盎格魯圈的民主則完全不同。歐洲的激進主義的哲學靈感來自黑格爾和赫爾德的集體主義,尤其是盧梭所信奉的民眾的“共意”可以剝奪公民私有權利的理念。這樣的哲學相信權利是普遍的,由法律授予並受到政府保障,而非從習慣中繼承。這和普通法中“自由個體凝聚成自由社會”的觀念非常不同。歐洲大陸的自由存在於理論中,而盎格魯圈的自由存在於事實中。19世紀保守黨首相本傑明·迪斯雷利說:“比起他們紙上談兵的自由主義,我更喜歡自己享受到的自由;比起人的權利,我更在乎英國人的權利。”
小政府總是比大政府更有效率。如果作出的決定遠離那些將要影響到的人,那麽,浪費、重複建設、以權謀私等就會變得更加常見。從美國建立一直到1929年,聯邦和州各級的政府開支除了在戰時期間,從未曾超過國民收入的12%,其中,聯邦政府的支出通常不超過政府支出的3%。然而,在1933年以後,政府支出沒有低於過國民支出的20%,現在已經超過了40%。1900年,一個典型的英國家庭隻有8.5%的收入用於負擔政府,這個指數從中世紀征收什一稅以來幾乎沒有變過。在美國,這一指數同期維持在6.5%左右。現在,在英國,這一比例已經升至46%,而美國是36%。稅是最大宗的家庭開支,遠比工薪家庭在房貸、私家車以及各類賬單上的費用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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