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男孩爸在古巴要撫養權.

來源: ye2000 2024-08-16 09:42:1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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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在美國有小姨姑姑之類的親戚,在古巴是父親。父親要求接孩子回古巴,這裏的親戚不給。 -淺路明- 給 淺路明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16/2024 postreply 09:48:56

小男孩舅舅在邁阿密,幫他提出了庇護申請。但司法部認為男孩隻有六歲沒資格提庇護除非父母代為提。當時小孩舅舅找的律師沒經驗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6/2024 postreply 10:02:25

在移民法官拒絕庇護申請的情況下應該一麵上訴一麵向巡迴上訴法院申請禁製令讓政府在上訴沒完成之前無法驅逐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6/2024 postreply 10:04:29

舅舅怎麽能取代父親的監護權?這跟律師經驗沒關係。美國可以為了彰顯自己的人道和自由不理會古巴父親的要求。 -淺路明- 給 淺路明 發送悄悄話 (123 bytes) () 08/16/2024 postreply 10:07:43

如果律師提交了禁止令申請,司法部想在上訴審理完成之前送走就不大可能,至少可以有兩三年的緩衝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6/2024 postreply 10:36:52

眼看著古巴把成千上萬的罪犯送上船送美國來,法官敢擔這個責任嗎? -淺路明- 給 淺路明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16/2024 postreply 11:27:45

六歲的小孩子是罪犯?是否批準難民庇護是要經過移民法庭審理來決定的,不符合移民與國籍法要求的當然不會批準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6/2024 postreply 11:41:56

法官隻要依法裁決就沒有他/她個人的責任,移民法是國會參眾兩院通過的,如果是立法環節的問題怪不到法官 -天青水藍- 給 天青水藍 發送悄悄話 天青水藍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6/2024 postreply 12: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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