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才說"有爭議", 要找到女性身體的自主權跟胎兒生命權之間的平衡

所以我才說"有爭議", 要找到女性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跟胎兒生命權之間的平衡
有人認為在胎兒出生之前,生命權為零。所以九個月,十個月的胎兒,隻要沒出生,就可以墮掉
有人認為受精卵就是獨立的生命個體,有100%的生命權,而生命權高於女性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
大多數人都沒這麽極端,介於兩者之間
所以各州自己決定就行,各得其所,不是很好嗎。
你可以開貼討論女性身體的自主權跟胎兒生命權之間關係的倫理大題目, 不認為你能討論出什麽結果, 但至少不要像樓主這麽邏輯混亂,不知所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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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派不想撫養,才需要讓懷孕婦女自己決定啊 -波粒子3- 給 波粒子3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19/2024 postreply 16: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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