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被槍擊事件後,有很多對總統或總統候選人安全的討論,絕大多數是從安保措施的角度,尤其從是特勤局的角度看問題。
我看問題的角度是與眾不同的,是從機構設計的角度,也就是係統的角度,從根本上保證總統安全。
從這個角度看問題,政治應該是局部的。也就是說,從縣級政府、州政府、到聯邦政府,政治程度是依次降低,越往上走,就越不涉及政治,越不對他人有直接的利害關係,領導人也就越安全。這是從根本上保證總統安全。我提出的美國憲法修改草案就是從體製上保証了總統的安全。
其實,美國曆史上,總統的安全保衛措施是很弱的。建國初期,總統到外麵騎馬兜風都是沒有保鏢的。二十世紀初,白宮的後花園還是開放的。就是在我剛到美國的九十年代,總統的保安也是很弱的,更不要說總統候選人了。我讀書的學校,總統和總統候選人是經常去的,沒有感覺到有什麽特別擾民的安全保衛措施。競選初期,幾乎所有候選人都會到學校搭個台子,宣講其政策主張,為大範圍競選活動試水。
理想的狀態是總統不需要特別的安全保護措施,就和普通人一樣。美國建國初期接近這種狀態。從總統的安全保護措施升級,可以看到美國政治的墮落。這種墮落是結構性的,必須通過修憲才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