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遞給川普一個大禮,還是一顆毒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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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高院的六個保守派法官以六比三通過了震驚天下的決定:總統在行使職權時作出的決定一律免責,將傑克-史密斯對川普的顛覆大選的起訴駁回,讓他分清川普哪些行為是在行使職權,哪些是職權範圍以外的私人行為。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川普施壓司法部宣佈大選舞弊的行為已經被界定為前者。

這個可能性,我在四月的《大選前不判罪川普是件好事》就探討了。

西方社會主流媒體清一色地說這是川普的大勝。這再次讓我們看清,他們就下棋隻能算下一步,不會算第二步、第三步,看不到更遠的前景。

錯誤的決定,但未必是貪贓枉法

我在《大選前不判罪川普是件好事》一文中已經告訴我的讀者,要學會用均衡的眼光看問題:

看透了世界的人明白,每個人的良心和政治觀點都不是非黑即白,而是一個複雜的光譜,既有私慾也有良心,既有左的觀點也有右的觀點,隻是不同顏色的比例不同,在做出判斷時,不同事項在他們眼裡的重要性不同而已。

最好的例子就是墮胎問題。它有二個互相矛盾的視角。支持墮胎自由的人認為女人有權決定自己的身體,其他人無權強迫她;反對的人認為胚胎是生命,是一個人,墮胎等同於謀殺。雙方都非常有道理,隻是正方更看重母親的自由,反方更看重胎兒的生命而已。

因為同樣的道理,美國高院的法官們也分成二派,也都有道理,沒有一方是愚蠢或者貪贓枉法。

在總統卸任後追究其任內所作事情可能讓將來的總統在關乎國家存亡、必須做出艱難抉擇的時候瞻前顧後。比如核大戰即將爆發,但美國反導係統數量有限,必須在紐約和芝加哥之間作出選擇,被放棄的城市的所有人都將死亡。隻有總統才能做這個艱難的決定。如果事後國家或個人可以為那幾百萬人的死而起訴總統,那麼總統就可能拒絕做決定。在這樣關鍵的時刻,領導層出現這樣的混亂,對國家將會是災難性的。

所以,就如墮胎問題上雙方都是正直的好人,雙方的觀點都有理,在總統豁免權問題上,傑克-史密斯和這些保守派法官都有理。

當年國父們製定美國的憲法時,隻有有土地的富人才有投票權,而多數富人們還沒有丟掉貴族的氣質,修養和品德都比窮人高,像川普這種欺詐、嫖娼的騙子根本進不了上流社會,更不要說當選議員了。所以國父們的假設是:一個被上流社會接受、被選為議員再被選為總統的人一定是操守極高、極具奉獻精神的紳士,所以他是美國的最後一道防線,所以一定要給他足夠大的權力。

但國父們沒有預料到互聯網的出現將話語權從上流社會控製的媒體轉移到了底層人手中。以前上流社會控製的媒體決定底層人知道什麼,現在底層人決定自己想聽到什麼,投其所好、煽動仇恨的虛假新聞比真相聽起來解氣、順心得多。所以現在被叫做“後真相時代”,一個川普這樣的騙子不需要被上流社會所接受,可以一步登上總統的寶座。

所以,現在恰恰是最需要高院修改國父們的初衷,給總統施加適當製約的關鍵時刻,但他們出於其極右思想,卻選擇給總統無限權力。從他們的極右視角看,這是個正確的決定,但這個決定是現在的美國最不需要的。

這是高院遞給川普的大禮,還是毒丸?

請問:什麼人決定大選的結果?是那些死心塌地支持和反對川普的人,還是那些騎墻派,那些尚未做決定的人?

如果你懂一點點美國政治,你就知道是後者。

再請問:川普滿嘴謊言,敢做一般政治家想都不敢想的壞事,比如在一月六日煽動信徒衝擊國會,而且和特工搶方向盤,非要去現場聲援。這一點騎墻派都知道,對吧?

如果這些騎墻派也宣稱,“即使我親眼目睹川普手持衝鋒槍衝入幼稚園殺光嬰幼兒,也肯定是民主黨用邪惡的辦法給我製造的幻覺”,那麼他們就不是騎墻派了,而是川普的信徒了,是不是?

騎墻派知道川普滿嘴謊言、敢做其他人不敢做的壞事,但仍然拿不定主意,因為他們可能反感民主黨的左派傾向,或者喜歡川普的經濟政策。

“我知道川普不是個好人,但我又喜歡他的某些政策,所以我拿不定主意。”

如果這次高院裁決總統必須為他任上的行動負責,那麼這些騎墻派就會放心投票給川普了:“我喜歡他的某某政策,隻是擔心他做出格的事,現在高院的這個裁決讓他不敢再做出格的事,我就可以放心投票給他了。”

現在,因為高院給了川普無條件免責的保證,川普本來就是個出格的壞蛋,現在如果再當選,一定會十倍出格,對不對?

於是,那些本來騎墻的人一定會下定決心不投他的票,甚至給自己不喜歡的拜登投票好保證川普不會當選。

所以,高院的這個裁決恰恰是釘在川普政治生涯的棺材上的最後一顆釘子。

高院的大法官們比我聰明得多,他們不可能不知道這個後果。

所以不要急著恨他們。他們很可能是我們這邊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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