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話在中國流傳很廣,叫財產不能公有,權力不能私有。
今天,我來剖析一下這一句話的本質是什麽。
權力的本質,就是收稅並分配稅款,他是以剝奪私有財產為基礎的,也即,權力必然是建立在財產公有製上的。
權力公有與財產私有之間,存在著邏輯上無法回避的悖論。
權力公有是區別於權力私有的君主製,共和製的國家建成理念往往是權力公有,而權力公有必將導致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分配稅款。
歐洲國家的征稅率通常達到了GDP的50%以上,這些錢哪去了?進行了財富的重新分配,分配的方式就是富的分給更窮一些的人,而眾所周知,歐美都有大量的人不用工作,就可以享受稅款。
在過去的數千年中,我們很難找到長期執政的君主主動實施讓貧富平等的政策的例子。
例如,在歐洲,君主們通常不會將貴族或自己的財富強製分配給普通民眾。
這是因為,無論是在歐洲還是在中國的大明朝,君主製的基礎往往是貴族製和等級製度。
君主本身通常也是最富有的人之一,如果他們實施貧富平等的政策,那就像是在自損其財。
我們可以看到的,真正大規模並且長期推行貧富平等政策的體製,大多數出現在共和民主製建立之後。
共和製的特點是權力屬於公眾,強調每個人都平等擁有權力的理念,也即權力不能公有。
這種體製下的所有宣傳、理念和法律都在強調一切權力歸於人民。
在君主製下,雖然有剝奪富人財產的行為,但這些行為大多是針對地位較低的商人。
當君主剝奪了財產,他們通常不會將其分配給平民,而是用於自己的享用或用於戰爭。這種剝奪財產的權利幾乎是皇家和貴族的專利。
但在共和製下,最高元首不能像君主那樣公然把別人的錢放入自己的口袋。這裏麵涉及到的一個問題就是腐敗。
在古代君主製下,腐敗的理解可能有所不同。
例如,如果一個官員私吞了皇帝的稅收,那麽受害者是皇帝。
同樣,如果稅收中有被額外加收的部分(如火耗),雖然民眾也受到了影響,但他們更傾向於將額外加收的部分視為損害,而不是本應交的稅。
在古代社會,人們對好官的期待主要集中在兩點: 不額外征收附加稅和執法公正。
因此,那些被視為“青天”的官員,是因為他們在執行職務時能夠做到這一點。
如果有官員截留了皇帝的錢,普通民眾可能會認為這是官員和皇帝之間的事情,和自己沒有太大關係。
然而,在現代國家,對腐敗的看法發生了顯著變化。
如果官員截留稅收,民眾通常會感到極度憤怒。
這種態度的變化,部分是因為在共和製度下,人們認為權力和財富應該屬於公眾,而不是個別統治者或官員。
因此,任何形式的貪汙腐敗都被視為對公共財產的直接侵害。
以越南交通警察為例,即便是在私下接受賄賂以減輕罰款的情況下,人們仍然認為這種行為是腐敗的,即使這似乎讓違規者在短期內受益。
這是因為腐敗被視為破壞了公正和平等的法律體係,損害了社會的整體利益。
人們對腐敗的反感,反映了對於權力和資源應該如何分配的根本觀念的改變。
在君主製下,稅收被視為支持統治階層的必要貢獻。
而在共和製下,稅收被視為用於公共利益和服務的共享資源。
因此,任何形式的腐敗都是對這種“公共利益”的背叛。
朱元璋對腐敗的憎惡,以及他對此采取的嚴厲措施,可以被視為早期對腐敗影響的認識。
在共和製度下,每個公民都被視為對公共資源有一份所有權,因此,當官員濫用職權時,公民會將這視為對自己財產的直接侵害,這和朱元璋視自己為國家財產的唯一守護者的觀念是一致的。
也即,在共和製下,人人都視自己為統治者。
在這樣的觀念下,民眾視自己為國家的一部分管理者,有權決定稅收的使用,主張“為人民服務”的理念。
因此,公眾討論經常圍繞著為何官員可以隨意使用稅收而普通人不能的問題。
在共和製中,官員被視為民眾的代理人,而不是統治者。
民主共和的悖論
那就是既然一國範圍內可以權力共有,為何不能全世界範圍內權力共有?既然加州人可以參與決定得州人的事務,為何巴西人不可以參與決定美國的事務?
人人均是民,如果說所謂“公有事務”,在一個全球化這麽深入的情況下,各國國民之間有無數的交易和往來,那民主豈不應該是在以世界為單位開展嗎?
那假設我們成立一個世界政府,並且宣布,這一政府的理念是世界上人人擁有這一政府的權力,並采取民主製度實踐這一理念,會發生什麽?
這個政府的領導人為了讓支持者滿意和連任,這個政府最有可能決定做什麽?
這個政府可能會發現,所謂的西方世界擁有太多財富,而其他地方,尤其是中國和印度太窮了,有必要進行係統性的財富與收入再分配。
而非洲人和東南亞人可能要聯合起來,他們說,我們更窮,中國的財富也要分。
看到你可以分美國歐洲人的財產時我們可能要高興一秒鍾,但想到黑人要來分我們財產時,我們可能又要悲傷一輩子。
一人一票,就意味著貧窮的黑人,可以參與決定你的財產,如果這個財產足夠多,那他還願意生產了嗎?能合法地搶到錢,我為什麽要生產?
你認為印度人擁有合法向你征稅的權力後,他會謹慎行事,追求稅賦降低嗎?
美國現在出現用工荒就是這個原因了,能坐在家裏就能分錢,我為什麽要工作?
這一思想試驗,並不僅停留在想象中,現實中,歐盟就已然在實踐,經濟最好的英國和德國,就在為希臘的福利製度買單。
而歐盟的主要職責之一,就是負責在成員國之間進行財富的再分配。
開始於十九世紀下半葉的歐洲與美國,自一戰結束以來開花結果的民主化進程所導致的後果是毋庸置疑的。
選舉權的持續擴展和成人普選權的最終確立,在每一個國家都做了世界性的民主政府會為整個地球做的事情:它啟動了一個看似永久的財富與收入再分配的趨勢。
若人人擁有權力,那為什麽不濫用這一權力呢?若人人都是擁有合法搶奪財產的君王,為什麽我不使用這一權力呢?
有人說,我身處共和製,但民主不充分 ,沒有選票,所以,我沒有分配稅款之權力。
不,在沒有實施普選的共和製中,人們使用的是輿論工具來實施這一權力的。
比如呼喚扶貧,呼喚免費醫療等等,而任何長期統治必定依賴民眾的觀念與對統治的服從,所以這些輿論呼籲,也將部分實現選票之功能。
所以,哪怕是沒有一人一票的共和製中,也能看到大量的稅款分配,這種分配的流向大多流向國民生活中最重要的支出,比如教育,比如醫療,比如住房,甚至是吃飯。
民眾甚至認定,政府應該用稅款來承擔一些較為剛性的基本的生活開支,是一件政府必須要做的事,為什麽,因為他征稅了。
這一思維方式,也說明其自己並不認為身處君主製中,數千年的君主製時代,哪一個臣民要求君主拿出家裏的錢來為他看病呢?
他潛意識中,認定權力為公有,他有一份,才是真相。他批評的獨裁專製,大多數情況下,是在批評稅款上的決策權,就如同你參與了一個搶劫團夥,分錢時,你沒有話語權。獨裁專製,這是一個共和製下特有的批評名詞,而非批判君主一人決策。
財產不能公有,權力不能私有,這一句話,其實是前後矛盾的,如果財產是私有的,那你要權力幹什麽?既然保護每一個人的私有財產,就要盡可能地減少稅收。
這引發了一個問題:如果人們支付稅款隻是為了這些稅款最終被自己使用,那麽為什麽還要繳稅呢?為什麽不直接為自己花費呢?
這種疑問實際上揭示了稅收背後的核心原理:在公共權力體係下,很多人支持稅收是因為他們希望通過稅收獲得對他人資源的控製。
權力公有,實際上代表著這一種企圖。我也要參與分錢。
權力公有,代表著人人可以成為君王,參與對他人財產的征掠。
在共和觀念下,在民主條件下,大眾對他人財產之渴望,也得到了係統性的強化。而這是一種不道德,且反社會的想法。
而這種言論打著言論自由的旗號,認為一切都可以表達。
在共和社會中,這種言論經常可以堂而皇之登上報紙,甚至在會議中公開討論,比如研究如何向富人征收遺產稅,比如公開呼籲如何向有房子的人征房產稅。
比如,房產稅就得到了某國人民的大力讚揚,催著政府快點出台。因為他們支持的房產稅是多套房,而主要的支持者沒有多套。
這些支持者不但不臉紅,反而自認為道德高尚,為什麽?
因為所有征稅之目的,都被支持者包裝過,那就是要去分配給更窮的人,而幫助窮人在觀念上具備道德正義感。
總統曾在國會反對議員向災區撥款,他說,救災不是政府之權力,民眾成立政府並沒有授權給我們用某一部分人的稅款去幫助另一部分人。
言外之意,如果民眾要去救,那他們自己會去救,為什麽要去政府強製征稅去救呢?
今天,美國有部分領域依然保留這一傳統,比如無家可歸者的救助,大部分是由民間組織去完成的,而不是通過稅款。
不,絕大多數呼籲者本身就認為自己是窮人,另一部分呼籲者也並不願意自己出錢去救窮人,當你反問他們呢,他們說,為什麽我要出錢,你政府不是征了稅嗎?
而當政府開始加大政府慈善力度時,不可避免就要加重稅收,而加重稅收進一步強化了他們的觀點,你都收這麽重的稅了,還讓我醫療教育花錢?
但呼籲稅收提高者絕不是呼籲自己的稅收提高,大部分時候,他們是呼籲提高別人的稅收,他們會說,我才這麽點錢,你怎麽能提高我的稅收呢?
那唯一能提高稅收的就是富人了,這樣,均貧富就是一種必然。
並且,意見領袖們還用一套話術掩蓋他們試圖搶劫他人財產的事實,那就是富人加重稅收是應該的,他們要有社會責任感。
但有意思的是,即使在家庭關係中,姐姐將家裏的錢給弟弟去買房,那也罵為扶弟魔,因為各家是各家,姐姐家沒有幫弟弟去買房的義務。
你可以在公共輿論當中看到,大多數人支持兩家應該獨立生活,弟弟應該靠自己。
所以,在輿論上,呼籲向富人征稅,和支持各家過各家的,就形成一道美麗的雙標風景線。
親人間都沒有什麽社會責任感,但卻要一個陌生的富人拿錢出來給窮人花,為何這麽雙標呢?其目的就是掩蓋自己呼籲搶劫的罪惡感。
哪怕古代君王和貴族,要搞一個富人的錢,都不是光明正大地說出要剝奪其財產的幾分之幾,而是要私設一個罪名,然後抄家沒收財產。
而遺產稅、免費醫療等等這些試圖剝奪他人財產的聲音在“言論自由”的特殊保護下公開主張,那麽每一種要求都是合法的。一切都可以表達,可以主張,一切東西都可以供人競奪。
權力要公有,這種對稅收分配的普遍渴望和參與可能導致一種被稱為“公地悲劇”的現象,即每個人都試圖從公共資源中獲取盡可能多的利益,最終導致資源的過度開發和不可持續。
在稅收的語境下,這可能導致稅率不斷升高,而最終結果往往是普遍的經濟貧困和不平等。
這句話不如修改一下,財產不能公有,權力不能擴張。隻有製約權力的擴張,才能阻止財產的公有化,阻止稅收的上升。
能阻止稅收上升的不是議員,而是普遍的財產保護觀念。
英國的光榮革命,並不是起於貴族們要參與稅收的分配,而在於阻止收更多的稅,這才是有進步意義的,因為他們就是稅收的承擔者。
但在共和民主製的發展過程中,在這種錯誤理念的驅動下,我們能見到的就是更多人在參與權力,呼籲更多的稅收,呼籲更多的政府支出,這種權力公有,正在導致一個結果,私有財產保護程度不斷下降。
甚至,我們能看到的現狀就是,當代政府征收的稅收種類之多,比例之高,遠遠高於古代君主製政府。
打破舊世界的神權君權統治,當然是一個進步,消滅身份社會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礎,沒有建立法律人人平等之規則,就不存在市場經濟。這是現代社會遠比古代繁榮之意義。
但是,這還不夠。如何減少稅收、減少轉移支付、不管他是用於什麽樣高尚的目的,依然是現代國家經濟繁榮的關鍵。現代民主製,增加了無數的君主,每一個人都可以參與呼籲稅收,決定他人的財產,這是世界的災難。
長遠來說,觀念決定世界。搶奪他人的財產,並不能讓自己變得更富有,隻不過讓人類叢林化,但搞笑的是,主張低稅的市場派被認為是主張叢林社會,主張高稅搶奪他人財產搞福利的人,卻自詡為現代文明人。
而這一切,正是打著權力公有,言論自由(人人可以呼籲搶奪財產)之名義進行的。
原文鏈接: https://wechat.laogongshuo.com/f4d76ef561c9ffdafc98f435b92c29dbcdfd8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