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主動放棄“台獨”者 可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責任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星期三稱,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者,可以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責任。

 

她進一步說,台獨頑固分子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並且采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或者防止危害擴大,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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