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這件「付款就不開口」的事情完全是科恩自己安排的,前後都是他弄的,這事多麽多麽緊急也是他催的。川普聽過之後就是說“好吧好吧”。
2、 名人碰見有人告他醜聞,花錢擺平,這在美國是常事,這個不是犯罪,川普給科恩的錢是他自己的錢,不是競選募來的錢,所以跟選舉完全扯不上關係。
3、 原先檢方想以“虛假記賬”先定川普一個輕罪,然後再扯出一樁重罪,但是現在都已經審完了,重罪完全沒找到是什麽。不僅如此,給律師科恩的錢如果不叫“法律費用”,那還能叫什麽?不是合情合理的嗎?因此,“虛假記賬”這一樁輕罪也不成立了。
也就是說,審了3個半星期,找不到川普犯了任何罪?別說兩項罪,一項都沒有,檢方是在折騰什麽事?
那這樁訴川案下麵要怎麽樣?
1、川普的律師一定會提出一個動議,說法官閣下我們別麻煩陪審團了,你就根據目前案子的情況直接判了好了,因為任何懂法律的法官都知道既然沒有罪證,川普就得判免罪。如果法官接受這項動議,他就會判此案結案,川普無罪。
2、如果他不接受動議,還是硬讓陪審團的這12個人不懂法律呀的人來判,那就是置法律常識於不顧,要靠他們的印象分來判。如果這12個陪審員都是有證明沒證據都要反川的人士,川普才能夠會判罪。但是如果那樣,川普一定會上訴,而高一級法院大概率會否決初級法院的審判,所以川普最終會沒事,隻是中間會有關不關監的若幹折騰。
總之,20天下來,紐約訴川案就是一場鬧劇,從一開始的輕罪撤出重罪的目的,到今天輕罪都找不出來,在這個過程中,讓美國人民看清了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