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糾結到底是不是運動的這個定義。
2. 訴求, 有具體訴求(我認為合理): 美國不要拉偏架, 用經濟,武器援助以色列。
3. 會帶來什麽實質的影響和變化: 影響與變化是積累的,所有的質變都有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 有意願有想法,訴求了,有可能得不到想要的結果, 但是如果不去訴求,一定得不到。
偏以人士狡辯道, 從實際看, 很難從以色列divest. 這就是典型的把做不到完美作當作推脫完全不作為的借口。
在我看來,影響與變化是進行時, 國會議長要去哥大安撫學生,本身就是受到影響的一種變化。
另外對我個人有影響: 我以前隻是認為哈馬斯殘忍, 以色列更過分, 但是現在我更認為美國偏袒以色列是不公, 剛簽署的經濟援助以色列的法案不對。 對我有影響, 對他人也會有影響。
長期下去, 就是有可能改變美國的政策的。 我支持美國學生用和平合理的方式表達他們的訴求。 我相信支持他們的人不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