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兄,海巡執法要支持,但是海巡亂搞,隱瞞事證不能支持。如果大陸人犯法就按照犯法來辦,把人放回去了,違法的證物在哪裏?

指控他們違法就不能放人,地檢署難道連這個都不知道?如果隻是越界為什麽要追捕導致撞擊翻覆的理由說不清楚,而追捕的動作不會是巡邏艇自己決定的,肯定報告了上級。台灣這次隱瞞事實在先,事後披露一點事情跟擠牙膏一樣,對方不相信完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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