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Dateline看到這個案例,覺得很象朱令案

https://abcnews.go.com/US/paul-curry-convicted-1994-nicotine-poisoning-death-wife/story?id=25881116

琳達1994年死於尼古丁中毒,她當時剛結婚一年多的丈夫卡瑞在20年後被判有罪並終身監禁。與朱令案相似的是,此案也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是卡瑞下毒,因此他十幾年時間裏都沒有被起訴,雖然一開始就被當作嫌疑人,直到檢察官Ebrahim Baytieh接觸到這個案子。他說服陪審團的一個重要旁證是卡瑞前妻說,她在與其婚姻期間也曾反複生病,並且卡瑞總要她買生命保險,當保險公司拒絕了他們的申請後,他們就離婚了。

由此可見在美國,直接證據也不是起訴甚至定罪的必要條件。但沒有直接證據,要走到起訴也是比較困難的,如果不是遇到一個堅定不移的檢察官,這個案子也許就永遠無法起訴了。

 

所有跟帖: 

這就是美國法律與中國法律的不同。 -laonong0min- 給 laonong0mi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6/2024 postreply 05:52:49

辛普森案若發生在中國, 凶手是難逃死罪的 -清源白水- 給 清源白水 發送悄悄話 清源白水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16/2024 postreply 06:03:24

中國看證據 -laonong0min- 給 laonong0mi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6/2024 postreply 06:13:10

這男的有動機,朱令案中孫的動機是什麽,誰是證人? -jin_yin_hua- 給 jin_yin_hua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6/2024 postreply 06:36:27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