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要推動朱令案到檢察院起訴,法院審理階段,而不是公開卷宗。這樣做還嫌疑人一個清白,還天下公平和正義,

最後由法院宣布,從法律上判決嫌疑人無罪。

從此嫌疑人們再也不用躲躲藏藏了,這對嫌疑人們是否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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