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千帆:大學、言論與金錢政治

大學、言論與金錢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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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言論與金錢政治

梔子花的呐喊 2023-12-21 22:36聽全文

 

作者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發布時有刪減

 

12 月 5 日,美國國會舉行了一場共和黨議員主導的聽證會,質詢哈佛、MIT 和賓州大學三位女校長關於校園裏反猶太言論的問題。在國會女議員追問校園裏“種族滅絕”(genocide)言論是否構成校規禁止的“騷擾”時,三位校長尤其是賓大女校長的回應有點吞吐含糊,激起了美國輿論漩渦。在巨大壓力下,賓大女校長被迫辭職。聽證事件不僅在美國激起巨大反響,也在簡中圈產生熱議。不少華人認為學生的校園抗議同情巴勒斯坦,呼喊 intifada 之類的口號並對猶太學生與群體產生威脅,構成反猶種族主義甚至種族滅絕言論,而學校當局未能禁止並懲罰這類言論構成“雙標”。

一、大學自治與國會幹涉

我也同意,賓大校長可以表現得更好。當國會議員追問宣揚“種族滅絕”的言論是否違反校規時,她完全可以直截了當地回答:當然!宣揚種族滅絕要比性騷擾還嚴重得多,怎麽會校規禁止騷擾而不禁止宣揚種族滅絕呢?這幾乎就不是一個問題!女校長是一位法學教授,但可能正是法學“害”了她。同時辭職的賓大董事會主席說:“幾個月來無情的外部攻擊讓她筋疲力盡,周四聽證的時候她已經不是自己了”;“在敵對而風險很高的平台上,她過度準備、過度法律化了,給一個道德問題提供了一個刻板的法學答案”,讓人覺得好像有什麽藏著掖著,以至為國會右翼議員將所謂的“反猶主義”政治化、武器化提供了彈藥。

其實,整個聽證經曆了五個多小時,隻有共和黨女議員質詢的短短 30 秒觸發了輿論海嘯。在長時間的聽證中,幾位校長發表了對哈馬斯暴行的嚴厲譴責和對校園安全的擔憂。實際上,這些學校的校規本身對於防止種族主義言論都算不錯的,也都已製定計劃或成立專門小組,以應對反猶主義可能帶來的安全危機。[1] 隻是在回應女議員的“種族滅絕”問題上不夠強硬,結果就被拿出來大肆做文章。這位議員還直接要求校長們辭職,真是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如果政客們誰都可以對大學施加壓力,要求學校領導辭職,這不成了“x領導大學”了嗎?必然會對大學自治產生嚴重破壞。

事實上,我甚至懷疑國會是否有權質詢私立大學校長。之前紮克伯格等互聯網企業巨頭確實出席過聽證,但情況還不完全一樣,因為互聯網企業是可以被法律規製的,大學卻應該自治。這些校長們應該是自願參與了聽證,想平息校園抗議帶來的公共影響,但最後事與願違。

當然,如今即便私立大學也接受一定比例的聯邦政府撥款。如果涉及聯邦資金使用,國會當然可以舉行聽證甚至強製傳喚,但此次聽證並不直接涉及這類問題。值得注意的是,美國人也沒怎麽追究這類聽證的權限問題,好像人民代表舉行聽證是理所當然。實際上,任何權力都可能被濫用,國會聽證權也不例外,甚或起反作用。記得裏根時代,國會對“伊朗門”事件舉行聽證,傳喚當事人 Oliver North 中校,本來想給他難堪,結果反而被他高調的民粹愛國主義表演打得滿地找牙。

要知道,美國立憲時期被認定為主要威脅的不是總統,而正是國會,因為國會掌握立法權和錢袋子,有能力實施“多數人的暴政”。因此,首先要界定國會權限。好像國會有個Education and Workforce Committee,不知這個委員會的存在是否就變成聯邦政府可以把教育“管起來”了?如果這樣,美國的大學自治乃至地方自治就危險了,因為美國憲法根本沒有賦予國會管教育的權力。即便是公立教育,各國也普遍作為地方事務,更何況參加國會聽證的都是私立大學校長。但就在 12 月 13 日,眾議院兩黨通過決議,呼籲哈佛和 MIT 校長辭職。[2] 看來國會真是有權任性、敢想敢幹,不論自己有權沒權,什麽事都能通過“決議”插一杠子。在我看來,要管的恰恰不是美國大學,而是有時不知天高地厚的美國國會。


令人欣慰的是,賓大校長迫於壓力辭職後,哈佛大學 700 多位教授聯名力挺自己的校長,要求大學管理層“捍衛大學的獨立性,並抵製違背哈佛承諾的學術自由的政治壓力,包括要求蓋伊校長辭職的呼籲”,可見美國大學自治和公民社會的力量仍然是完整強大的。

二、言論自由的邊界

雖然賓大校長本可以簡單有力地回擊“種族滅絕”言論是否違反校規的無厘頭問題,但某些學生抗議言論是否構成“反猶”、如何厘定言論自由的邊界這些問題確實是複雜的。賓大校長其實是為了回答這些複雜問題,隻是把簡單問題過度法律化、複雜化,以至造成公眾誤解,為共和黨右翼政客把所謂“反猶”政治化提供了武器。對種族滅絕的言論當然是不能寬容的,

但是某個言論或口號是否構成種族主義乃至“種族滅絕”,則確實如賓大校長所說的“取決於語境”(context dependent)。

言論自由的原則是簡單的,那就是言論無禁區;尤其對於涉及公共領域的政治言論,不論左右、進步或保守、溫和或尖刻,都必須得到完全自由的表達,國家或任何組織不得限製幹涉。唯一的例外是霍姆斯大法官在 1919 年判例中的反對意見所說的“出言而入行”:隻有在言論會產生“清楚而現存的危險”(clear and present danger)的情況下,國家才能依法禁止。當然,國家不一定要等到言論付諸行為之後再采取行動,但前提條件是言論所產生的危險一定是真實、嚴重和即刻發生的。

同樣一句話是否會產生這樣的後果,取決於發表言論的具體場合。霍姆斯舉的一個經典例子是在漆黑一片的劇院裏高喊“失火了!”,不明就裏的眾人驚慌失措湧向出口,很容易造成踩踏事件。這樣的惡作劇顯然不能以“言論自由”逃脫法律責任。但如果在光天化日的廣場上高喊“失火了!”,周圍的人恐怕隻會將此人當精神病看待。這樣的言論雖然不智,卻並不會造成“清楚與現存的危險”,因而不應受到法律製裁。

即便是煽動仇恨這類令人不適的言論,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憲法保護。和虛假廣告、拉皮條、爆粗口一樣,仇恨言論也屬於“價值不高”的言論,但聯邦最高法院一直不允許不分青紅皂白地禁止“仇恨言論”。2011 年的判例以 8:1 判決,[3] 雖然教堂的抗議標誌讓許多人感覺受到冒犯,但仍然無需承擔民事責任。在 2017 年的案例中,[4] 聯邦立法禁止構成“種族貶低”(racially disparaging)的商標獲得注冊,最高法院一致判決這個條款違憲。阿利托法官引用霍姆斯在 1929 年案例中的判詞指出:

以種族、族群、性別、宗教、年齡、殘疾或任何其它因素為由貶低他人的言論是可恨的,但我們言論自由法學中最值得驕傲的一點是,我們捍衛表達“我們憎恨的思想”之自由。

由此可見,美國憲法對言論自由的保護十分嚴格,即便是千夫所指的仇恨言論也不能隨意禁止。在有些情況下,仇恨言論可以通過反騷擾法加以控製。許多大學的校規也明確禁止基於性別或其它因素的騷擾,這是為什麽國會女議員一直追問宣揚“種族滅絕”的言論是否為反騷擾校規所禁止。事實上,事情沒那麽複雜。煽動種族滅絕的言論往往已構成刑事犯罪,直接讓警察來抓人就行了。譬如哈馬斯恐怖襲擊之後,曾有康奈爾華裔學生叫囂:“我要殺光所有猶太人,還要強奸猶太女性!”,[5]很快就被警察逮捕。

哈馬斯 10.7 恐怖襲擊之後,當晚即有 30 多個美國學生團體聯名發布了一封公開信,宣稱以色列要為哈馬斯殺死 1400 名平民的恐怖暴力“承擔全部責任”。這封信或類似的言論譴責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強硬政策,但顯然沒有煽動任何針對猶太人的暴力仇恨,因而完全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雖然我們未必同意這種簡單化歸因,但巴以衝突成了今天這種死局,到底是以色列的錯還是哈馬斯的錯、為什麽會產生那麽多哈馬斯等等一係列問題,難道不是隻有通過更多的自由辯論才能搞清楚嗎?

美國校園出現了那麽多大規模遊行,不可避免會出現一些激進言論,可能會傷害猶太學生的情感甚至令其感到恐懼。譬如有的學生高喊 intifada 或“從河到海”,而巴勒斯坦人在遊行時甚至哈馬斯在實施恐怖暴行時也經常高呼這個口號。有人認為,學生們喊這類口號也是要把猶太人趕盡殺絕的意思,因而構成了“反猶”。我查了一下維基,intifada 的原意其實是起義和反抗暴政,阿拉伯之春經常用這個口號反對獨裁統治。[6]關鍵問題是,學生喊出 intifada 究竟是什麽意思?我相信美國學生喊這個口號的時候,顯然不是某些右派渲染的那樣要“殺光猶太人”,而隻是要反抗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暴政”。


要知道,這些抗議學生可不隻是穆斯林,也有大量其它族裔包括白人乃至猶太裔學生。在美國的政治與社會環境下,沒有理由認為此次恐怖襲擊會觸發任何係統性的“反猶”運動。有人喜歡紮“稻草人”,把“反猶”和“反以”劃等號,把任何批評以色列的立場都貼上“反猶”的標簽,以此達到偏袒以色列的目的。這種混淆概念的做法對於中國人來說很熟悉,顯然不可取也達不到目的。事實上,與其在這個問題上打口水仗,不如把它調查清楚,讓記者或哪怕學生記者做一個抽樣調查就行了:學生抗議人群中究竟有多大比例是要“殺光猶太人”?我相信,這個比例幾乎是零。如果美國學生的意思是反抗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壓迫而不是認同哈馬斯暴行,那麽不論是否認同這種觀點,它完全屬於第一修正案保護的範圍。

另一個問題是,某些恐怖分子實施暴行之後也用了 intifada,是不是它的詞意就變成了殺猶太人或強奸猶太婦女?這種解讀顯然誇大其詞了,我們為什麽要認同恐怖分子對某個概念的定義呢?難道恐怖分子說了“要為自由奮鬥終生!”,你從此就不能再說“自由”了嗎?!

至於公開高喊 intifada 之類的口號會不會在效果上激發針對猶太人的暴力行為,那得看具體情況。也許在以色列或加沙會,但在美國校園似乎不會。賓大校長說,這類言論是否構成煽動“種族滅絕”要看“語境”,顯然並沒有說錯。言論可能產生的危險從來要看發表言論的具體場合,這很正常。既然如此,某個具體的學生言論是否構成種族主義甚至種族滅絕,這個問題應該由美國法官或陪審團根據當地情況決定,而不是遠在萬裏之外、根本不了解當地情況的外國人想當然所能決定的。某些中國人卻偏偏堅持 intifada 就是“殺光猶太人”,似乎比美國人更懂美國的情況,是不是太不把自己當外人了?

最後還有人主張,隻要猶太學生被嚇著了,自己以為同學這麽喊就是要他們死光光,那就構成“反猶”了。換言之,言論的意思與邊界是由聽者而非言者決定的。如果咱認為你“嚴重傷害了xx人民的感情”,那不管你的出發點是如何善意,都跳進黃河洗不清了。這種思維方式當然很熟悉、很xx——所以我一直說,有些極端反x的“自由派”其實是很x國化的。(以下刪除幾百字)

這當然不是美國思維。如上所述,美國最高法院數十年如一日,一直苦口婆心反複重複一個道理:言論自由的本意就是要保護我們憎恨的言論。大家都愛聽的言論是不需要保護的!如果隻有你愛聽,我才有說話的自由;你一不愛聽,我就沒有自由,那算是什麽“自由”呢?正如美國作家與憲法學者羅德指出:

當一個美國學生高呼“起義”或“從河到海”時,毫無疑問許多人會將其視為種族滅絕或威脅,但(1)許多高呼口號的學生本身就是猶太人,而不是呼籲種族滅絕;(2)許多人隻是表示他們支持巴勒斯坦在以色列控製區內享有充分權利。你不能說呼籲在占領地下為巴勒斯坦人的選舉權和平等權利是呼籲種族滅絕。但如果有人確實呼籲種族滅絕,那絕對是一種行為問題。然而,迄今為止沒有提供任何這樣的例子。如果有,請在回複中提供,以便我們能夠予以譴責。[7]

事實上,如果發生了種族滅絕的行為或威脅,那就成了一個簡單的刑事案件,如康奈爾大學那位華裔學生那樣,抓起來不就解決了嗎?無論和這次巴以衝突是否相關,美國大學或任何地方肯定都會有個別反猶或其他種族主義者。但個別人言行出格並不能代表大多數,不能以抗議者群體中的個別違法行為對整個抗議行動定性,進而禁止和平抗議並懲罰抗議者,否則又成了“x國邏輯”。那樣的話,政府要攪黃任何一起抗議活動,簡直太容易了,隻要派個人混進遊行隊伍喊幾句反人類口號就行了。


當然,我個人也同意,在這個時間喊一些激進口號是不明智的,反而容易激化事態。如果我是校方,我會盡力說服勸阻,但隻要不產生暴力威脅,就無權強製幹涉。再說一個操作層麵上的問題,那麽多的學生在高喊口號,怎麽處理呢?統統開除?集體記過處分?這在任何正常國家都是不可想象的,也完全無濟於事,隻能觸發更劇烈的反彈。事實上,美國校園抗議兩個月過去,迄今為止並沒有發生猶太學生遭遇襲擊的事件,可見校園抗議雖然可能混雜一些激進口號,但完全不構成“即刻與現存的危險”。所謂的“反猶主義”純粹是共和黨右翼政治炒作的偽問題!

三、學生言論及其懲戒之邊界

右翼“反猶”話題的另一個側麵是攻擊“白左”主導的美國大學對抗議言論的“雙標”處理:對“反猶”言論聽之任之,對貶低黑人的言論則嚴厲處理。總之,似乎“反黑”就立馬被開除,“反猶”則一點事沒有。有人還援引了哈佛 Roland Fryer 和賓大 Amy Wax,作為兩個“反黑”必被開除的例子。可惜,網上稍微一查證就知道,兩個都是假消息。事實上,兩人都不是學生,而是頗有名氣的教授。

Roland Fryer 是哈佛經濟學的黑人明星教授,後來因為性騷擾一度被停職,但不是開除。

現在哈佛網站上還有他,也可以看一下《紐約時報》的報道:“2021 年,哈佛大學允許弗萊爾恢複教學和研究,盡管他在至少接下來的兩年內仍然被禁止指導研究生。弗萊爾為‘導致我被停職的不敏感和不當言論’道歉,稱他‘當時沒有意識到交往中存在的權力動態,這導致我采取了我現在意識到對我這個職位的人來說是極不適當的行為。’”[8] 當然,事發 2019 年,他當時確實有一項研究不太“政治正確”,他的停職是否於此有關?性騷擾是否確有其事,但隻是懲罰政治不正確的借口?如果這樣,當然不合適,但媒體並未提出質疑。至少表麵上,他不是因為研究或評論而被停職。

Amy Laura Wax 是賓大法學教授,她大概從 2017 年開始不斷有種族主義評論,一開始針對黑人學生,2021 年引發風波的則是針對亞裔的種族主義評論。[9] 賓大法學院院長將她的評論稱為“種族主義”和“白人至上主義”,“和這個機構的政策與精神截然相悖。”截止 2022 年 1月,近 9000 多名法學院的學生聯名要求停止 Wax 的職業活動。但盡管如此,賓大並沒有對她采取行動,說明美國大學還是有學術與言論自由的。

我也認為美國大學對於種族問題有點過於敏感,但似乎沒有外界傳說得那麽嚴重。假如美國大學開除了“反黑”教授而不開除“反猶”教授,這當然是有問題的,但問題是要有證據。

以上兩個例子都不成立,更沒有例子證明“反黑”的學生曾被開除過。迄今為止,我聽到看到的所有處理都是針對“大人物”,校長、教務長、名教授之類,似乎還沒有學生因發表種族主義言論而被開除。

必須強調的是,在校園言論問題上,對學生和對教師的標準肯定不一樣。教師的身份和影響不能與學生同日而語,教師的課堂言論自由肯定要受到一定的法律和道德規範。各國都是如此,沒有什麽值得大驚小怪的。校長發表不當言論很可能要辭職,那是因為他影響和責任重大。在這種情況下,一般是學校自己或本人迫於壓力的決定,而不是法律要求。美國大學對教師和學生的處理方式不同,對學生肯定更為寬容。這是一位美國退休經濟學家告訴我的:

Openly racist student will receive reprimand. I doubt they throw out many. Faculty must be politically correct. They must be sensitive to inclusion and diversity.

但即便在法律上,不同類別的人承擔不同權利義務,很常見也很正常。幾乎每部法律都會基於不同因素對人群進行歸類(classification),並區別對待其權利義務,因而不可能做到身份絕對平等。所謂“身份平等”隻是一個原則,不是一個絕對口號。平等的現實意義在於讓處境類似的人獲得類似待遇,處境不相似的當然可以甚至必須不同對待。並不是所有的區別對待都構成憲法禁止的“歧視”。最簡單的例子,各國普遍規定十八歲以下沒有選舉權,難道是“歧視”未成年人嗎?至於區別對待是否構成歧視,那是法院經過司法審查之後才能得出的結論。


這也是為什麽美國平等保護出現了那麽多的案例。

事實上,校規嚴格與否是各個學校的事情。尤其是私立大學作為私主體,甚至沒有義務遵守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這是另一個問題,在此不展開了。隻要不被合憲的法律所禁止,私立大學完全可以規定比法律更嚴格的言論要求,違背要求的學生可以受到嚴厲處罰。譬如校規可以公開規定,學校禁止“亂搞男女關係”——某些宗教色彩的大學可能確有這種規定,違反此規定的老師或學生可被開除。老師和學生可以抗議,但這就是我的校規,誰讓你來這裏工作或上學的呢?某種意義上,校規是大學和學生之間的契約;學生違背契約,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但作為言論自由的“原教旨主義者”——我當然反對幾乎一切原教旨主義,唯獨在言論自由上例外,我不主張過於嚴格和嚴厲的校規。校園確實不應允許種族主義言論,隻要真正構成種族主義言論就要處理,但一般限於訓誡。開除這類嚴厲處罰除了造成一定的震懾,讓學生有話不敢說甚至積壓更大的種族仇恨,能發揮什麽作用呢?大學畢竟是一個承擔重要社會功能的教育機構,大學教育的成功至少部分體現於轉變一些錯誤觀念。如果說錯話就開除,無非就是把“問題青年”從大學推向社會。這樣的簡單操作除了造就更多的希特勒、xxx這樣的“失學青年”之外,不會起到任何積極作用。事實上,按這個邏輯,即便對教師的不當言論,我也不主張用開除這種方式。他說錯話,懟他就完了嘛!開除看似讓人“出了口惡氣”,實際上讓雙方都失去了言論交鋒、糾正錯誤、彌合分歧的機會。

總之,即便學生言論構成種族主義(絕大多數參與抗議的學生並非如此),抗衡錯誤言論的有效方式也永遠是通過更多的言論,而不是懲罰和壓製表達,這樣隻能積攢更大的誤解與仇恨。學者理當對壓製言論自由有切膚之痛,而不是用自己的慣性思維去判斷在一個遙遠國家並不了解的那些事。在我們弄清不那麽熟悉的事實之前,不宜按自己先入為主的立場輕易下判斷。

四、金錢政治及其風險

這次國會聽證給我的第一直覺就是不對勁:說起種族主義,共和黨右翼顯然比民主黨和學院派“白左”嚴重得多,現在卻反過來指責“白左”主導的美國大學縱容“反猶”種族主義!

經友人提醒,這位在聽證會上發飆的共和黨女議員斯蒂芬妮克是特朗普的追隨者。因為“旗幟鮮明”,她得以替換因批評特朗普而被迫下台的莉絲切尼,躍升為國會共和黨內的第三號人物。據說她這次之所以這麽“賣力”,是想做川總的副手候選人。據 2022 年 5 月報道,她是“大換血”陰謀論的支持者,一度因支持這個“理論”而受到調查,[10]因為它主張民主黨想通過縱容大規模非法移民,以非白人種族替代美國的白人民主,並曾促發一名 18 歲白人青年製造水牛城槍擊案,造成 10 人死亡。在種族問題立場上如此右翼的共和黨議員卻高調質疑美國大學的“反猶主義”,真是滑稽可笑!這隻能說明,此次共和黨主導的國會聽證及其之後煞有介事的兩黨“決議”是美國右翼導演的一場政治鬧劇。

美國校園也根本不存在右翼渲染的什麽“反猶”主義重新抬頭,校方更不可能縱容“反猶”主義泛濫。它們隻是共和黨炒作的一個由頭而已。美國猶太人中的 3/4 都是民主黨的選民,猶太人捐贈也是民主黨競選資金的重要來源,據說竟超過民主黨全部資金的 50%!說嚴重偏向民主黨的“白左”會“反猶”甚至鼓吹“種族滅絕”,簡直是反常識的癡人說夢。但耐人尋味的是,在共和黨發起的“反猶主義大批判”運動之後,民主黨似乎集體失語,140 多名民主黨國會議員還投票支持了呼籲校長下台的決議。10.7 恐襲之後,拜登政府對以色列的支持也是一麵倒。不僅國務卿布林肯就是猶太人,拜登自己在內塔尼亞胡麵前更是說過“我是猶太國主義者”的昏話。[11]

 

原因當然也不難找,無非是“吃了人的嘴軟,拿了人的手短”。猶太人不多,但是錢多力量大,他們對美國利益集團政治的影響顯然是和人數不成比例的。這種影響決定了曆屆美國政府的親以色列立場,進而決定了以色列對周邊阿拉伯國家的力量優勢。決定性的力量優勢不僅可能助長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強硬政策,從而阻礙巴以和平進程,而且也會削弱美國在國際上的道義形象,並加劇整個西方和穆斯林國家的緊張關係。在巴以衝突的聯合國安理會投票中,美國經常是孤獨的否決票,其處境並不比俄羅斯在俄烏衝突中好太多。

吊詭的是,資本可以幫助贏得選票,也可以讓人失去選票。雖然民主黨總統和議員可能因為親以而獲得美國猶太人的資金支持,卻可能失去年輕人的選票。這已在拜登近期的民調下滑中體現出來,目前似已丟失了先前對特朗普的優勢。此次巴以衝突及其引發的校園抗議讓民主黨被共和黨抓住其“猶太命門”,頗有“啞巴吃黃連”之感。如果拜登因為在巴以衝突中的不慎重表態輸掉明年的總統大選,必將又會對美國民主乃至俄烏戰爭等世界局勢產生深遠影響。

另一方麵,猶太人資金不僅影響政治,也影響社會的方方麵麵。哈佛、賓大這些私立大學的校長之所以出席國會聽證,賓大校長之所以在聽證會上表現不佳而引發輿論海嘯之後迅速辭職,都和這些學校害怕失去大筆猶太人捐贈有很大關係。10 月 19 日,《藝術論壇》Artforum 發布了西方藝術界 8000 人聯名呼籲巴以停火的公開信。由於公開信沒有明確譴責 10.7 恐襲,造成一些金主不滿並威脅撤資。xxx等有些參與簽名的藝術家個展已被取消,有些簽名人則迫於壓力表示要撤回簽名。資本的力量確實是無孔不入的,不僅可以影響大學自治,甚至也可以

影響言論、新聞和藝術表達自由。如果猶太人的資金確實讓民主和新聞自由成為“資產階級騙人的鬼話”,那就被馬克思不幸言中了。

猶太人基金會是否撤離大學,當然是他們的自由。這也體現了大學尤其是私立大學自治的一個重要方麵,你肯定把錢捐給自己認可的學校。然而,這個方麵也要謹慎。有些情況下,私有製市場經濟對自治與自由的壓力甚至遠比政府直接幹預要大。2014 年的時候,我正好在東京岩波書店淘到一本前阪俊之教授的《太平洋戰爭與日本新聞》,極好的一本小書,後來在新星出版社翻譯出版了。他談到在 1930 年代,軍部已經控製了日本政府。日本侵華的時候,有些報紙刊登了對軍部的批評,但它們麵臨的最大壓力不是來自於大本營的直接幹預,因為日本媒體是私有的,畢竟還有點自主權,但是市場壓力讓它們受不了。日本的愛國皇民們不願意看那些批評本國尤其是皇軍的所作所為,所以但凡批評本國的報紙一律不訂。右翼勢力甚至掀起了一場“不買運動”,導致這些報紙的訂購率直線下降。正因為這些報紙是私有的,沒有政府機關強製訂購為它們買單,所以討好讀者變成決定生死存亡的一件事。百年之後,希望這個世界能長點教訓,不要一再重蹈覆轍。

猶太人資金能對美國政治與社會產生重要影響,這本身是其成功的標誌。然而,如果這種成功被全部用來擴大自己的勢力,乃至加劇社會不公、破壞言論自由和大學自治,進而招致社會的普遍忌恨,那麽這對猶太民族本身未必是一件好事。猶太人和民主黨聯盟本身是好事,因為民主黨相對更注重族群平等與公民自由。如果猶太民族有足夠遠見,那麽他們理當考慮本民族的長遠利益,不要把自己的商業成功和自由民主對立起來,因為曆代迫害猶太人的恰恰都是獨裁政權。相比之下,憲政民主雖然未必總能偏向特定的強勢集團,但對所有人來說都是最安全的。

五、簡中圈仍需適應言論自由的基本思維

和美國大選類似,這次巴以衝突及其引發的校園抗議中,簡中圈時政群很活躍,但仍然表現欠佳。以立場定事實的“選擇性失明”現象相當普遍,假消息依然滿天飛,基本事實還不清楚就按自己的“先見之明”義憤填膺地立場站隊仍大有人在。有的假消息質量之低劣令人啼笑皆非,譬如在群裏流傳的一張圖片上,用英文聳人聽聞地寫著賓大學生號召對猶太人實行genocide!其實,那隻是《今日美國》所指認的假消息,緊接著就是 Fact Check,原來是賓大學生指責以色列在對巴勒斯坦人搞 genocide,[12]到了簡中圈右翼時政群就變成了他們主張對猶太人搞 genocide!真是讓人哭笑不得,但這類假消息卻可以流傳甚廣、影響許多人。


除此之外,許多人也表現出不熟悉、不適應言論自由的基本邏輯,認為“錯誤”、“有害”、令人不安的言論就得“管起來”。其潛意識其實很傳統也很中國:如果這類言論沒人管,任由其大行其道,那還得了?必然會天下大亂。但正如布蘭代斯大法官在 1925 年憲法判例的著名讚同意見中指出,言論自由不僅需要智慧和遠見,而且需要勇氣。一個“嚇大”了的民族嚇就把自己給嚇死了,一有風吹草動就趕緊躲進“祖國的懷抱”裏。這樣的民族當然是不配也不會有言論自由的。

言論自由確實有邊界,種族主義言論當然沒有“自由”,但作為一般規則,甄別與糾正“錯誤”言論的最好辦法不是管製或懲罰,而是更多更自由的言論。有人以為言論自由會產生種族仇恨,事實當然恰好相反。沒有言論自由,不同族群之間必然產生誤解和怨恨,乃至整個民族走向分裂。言論自由不僅是一個民族的活力象征,也是這個民族之下各族群和睦團結的終極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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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於比較完整的賓州大學校長證詞,見 Stephen Rohde, University Presidents Were Right to Condemn Hate Speech and Defend Free Speech -- First Amendment News 403.1, 

 

https://www.thefire.org/news/blogs/ronald-kl-collins-first-amendmen-news/special-post-stephen-rohde-university-presidents. 

 

2 Sophia C. Scott, House Passes Bipartisan Resolution Calling for Harvard President Claudine Gay’s Resignation, The Harvard Crimson, 14 December 2023,

 

https://www.thecrimson.com/article/2023/12/14/house-gay-resolution-passes/

 

3 Snyder v. Phelps, 562 U.S. 443 (2011). 4 Matal v. Tam, 582 U.S. 218 (2017). 5 Josh Meyer, Calls for raping and killing Jewish students at Cornell bring police response, condemnation, USA Today, 30 October 2023,

 

https://www.usatoday.com/story/news/politics/2023/10/30/anti-semitism-threats-police-cornell/71380881007/

 

4 Matal v. Tam, 582 U.S. 218 (2017). 

 

5 Josh Meyer, Calls for raping and killing Jewish students at Cornell bring police response, condemnation, USA Today, 30 October 2023,

 

https://www.usatoday.com/story/news/politics/2023/10/30/anti-semitism-threats-police-cornell/71380881007/

 

?6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ntifada. 

 

7 Rohde, University Presidents Were Right to Condemn Hate Speech and Defend Free Speech.

 

8.https://www.nytimes.com/2019/07/10/business/economy/roland-fryer-harvard.html

 

9.https://en.wikipedia.org/wiki/Amy_Wax

 

10 Marianna Sotomayor, Stefanik echoed racist theory allegedly espoused by Buffalo suspect, Washington Post, 16 May 2022,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politics/2022/05/15/stefanik-buffalo-replacement/. 

 

11 Matt Spetalnick, Jeff Mason, Steve Holland and Patricia Zengerle, “I am a Zionist”: How Joe Biden's lifelong bond with Israel shapes war policy, Reuters, 21 October 2023,

 

https://www.reuters.com/world/us/i-am-zionist-how-joe-bidens-lifelong-bond-with-israel-shapes-war-policy-2023-10-21

 

12 BrieAnna J. Frank,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students chanted “We charge you with genocide” at rally, USA Today, 19 October 2023, 

 

https://www.usatoday.com/story/news/factcheck/2023/10/19/university-of-pennsylvania-palestine-protest-fact?check/7123391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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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大論掩蓋不了雙重標準的白左本質 -大號螞蟻- 給 大號螞蟻 發送悄悄話 大號螞蟻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22/2023 postreply 09:52:17

種族主義言論有沒有自由,看前總統川普的言論好了。 -武勝- 給 武勝 發送悄悄話 武勝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22/2023 postreply 17: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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