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豁免權是建交國之間給外交使領館官員及家屬的,包括館舍和人身不受侵犯,不受刑事及民事起訴,豁免作證義務和自用物品免關稅等,香港特別行政區不是國家,沒有和哪國有外交關係,沒有駐外使領館。港人一旦在海外遭遇危險都是委托中國使館提供領事保護,何來外交豁免權?
頂多說某些國家可能改為不承認香港的獨立關稅區地位,那也和取消最惠國地位無關,做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香港和中國其他地區一樣享有最惠國待遇是世界貿易組織章程規定的,世貿組織成員國之間互相給予最惠國待遇,要取消最惠國待遇除非把中國踢出世貿組織,或是某些想這麽做的國家自己退出世貿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