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自衛”的彌天大謊

來源: 唵啊吽 2023-11-03 17:51:5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1793 bytes)

占領者無權使用武器進行“自衛”。

大規模屠殺平民是自衛嗎?

每個人都享有生命權和自衛權,但以色列的“自衛權”卻不斷被用來模糊其在巴勒斯坦領土上的軍事暴力的非防禦性質。

以色列的自衛是一個謊言,不僅因為他們的行動不是防禦性的,而且因為以色列不能合法地使用其軍隊對巴勒斯坦人進行自衛。

我再說一遍,以色列不能合法地對巴勒斯坦人使用軍隊進行自衛這就是當前恐怖事件的核心謊言。

以色列不能援引合法自衛權來應對巴勒斯坦暴力有四個原因。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是,一個非常強大的軍事力量通過消耗一個弱得多的軍事力量來實現任何防禦的能力是虛假的,並且會導致試圖剝奪人民所有暴力能力的種族滅絕邏輯。

第二個原因是,以色列積極違反聯合國安理會決議,《聯合國憲章》明確規定, “在安理會采取必要措施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之前”,自衛權的存在。一個努力阻撓聯合國安理會維護和平與安全措施的國家從邏輯上講不可能獲得不受損害的自衛權。

第三點,以色列是占領國,被占領者有武裝抵抗的合法權利。賦予使用武器來防禦他人合法抵抗的合法權利是荒謬的。

第四,允許各方針對對方的自衛行為進行自衛同樣是自相矛盾的。因此,其中一方必定是侵略者。從幾個方麵來看,尤其是其對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的蔑視,以色列必須被視為侵略者。

以色列非法定居點檔案照片

以色列唯一合法的自衛方式就是從結束占領開始。以色列人有生命權,他們應該像我們所有人一樣享有和平與安全,但他們無權殺害巴勒斯坦人並聲稱他們正在追求這些目標。

在解決具體問題之前,我們應該質疑軍事暴力作為一種自衛形式的普遍有效性。

目前,以色列每天都以試圖使哈馬斯100%無效為借口殺害數百人。這是一種默認的自衛主張,與哈馬斯是以色列人潛在暴力的持續根源這一觀念有關。然而,當人們看到一大堆兒童屍體時,很難將這一理由與現實相一致。

一具又一具屍體,毫無生氣的臉上覆蓋著越來越熟悉的混凝土灰塵。想到所有這些痛苦、恐懼和苦難,就不可能將殺害這些兒童視為一種自衛行為。

人類拒絕這種怪物的本能不僅僅是感傷不可能提出一個合理而詳細的論據來表明殺害這些兒童中的任何一個如何對增強以色列人的安全做出了實質性貢獻。事實上,更容易認為每個死去的巴勒斯坦兒童都會讓以色列人民變得更不安全。

以色列依靠廣泛而模糊的“自衛”概念來實施大規模暴力,這不會讓任何人變得更安全,事實上,肯定會導致許多以色列人員和人質喪生。

軍事暴力所能達到的效果是,無論有多少消耗,都不會剝奪人民實施暴力以換取不被消滅的所有能力。一旦超過一定限度,暴力就會“不僅針對國家及其軍隊,而且針對人民”。這是拉斐爾·萊姆金首次描述 種族滅絕概念時所說的話。軍事暴力的使用方式隻能被稱為“自衛”,通過種族滅絕的邏輯,將威脅置於人民及其內在的暴力能力(也稱為抵抗)之中。這不是合法的自衛,但它顯然是一些以色列人和其他地方的辯護者種族主義思想的一部分。

種族滅絕的邏輯表現為自衛,其實很正常。考慮一下以色列傑出的危言聳聽者阿農·索弗(Arnon Soffer)對巴勒斯坦人“人口”威脅的句話:

當 250 萬人生活在封閉的加沙地帶時,這將是一場人類災難。那些人將成為比現在更大的動物……邊境的壓力將是可怕的。這將是一場可怕的戰爭。所以,如果我們想活下去,就必須殺戮、殺戮、殺戮。一整天,每一天……我唯一關心的是如何確保那些將要進行殺戮的男孩和男人能夠回家與家人團聚,成為正常人。”

 

這是一個不關心軍事力量的人的推理,他們永遠不會接受以色列壓倒性的軍事力量和核威懾力作為確保以色列在和平時期安全的充分杠杆。這些話給人類貼上了動物標簽,令人震驚指出大規模屠殺既不是選擇也不是欲望,而是必然;令人作嘔的是,大規模殺戮可能會對以色列人員造成心理傷害。

阿道夫·艾希曼和萬湖會議上的其他人與希姆萊一樣擔心殺戮對凶手的影響,這是他們通過“最終解決方案”將大規模屠殺猶太人工業化的一個主要考慮因素。

索弗後來解釋說:

“我不建議我們殺害巴勒斯坦人。我說過我們必須殺掉他們。我關於人口壓力不斷增加的看法是正確的。我也有權保衛自己和我的國家。”

很難想象任何以色列人會比這更接近納粹的言論,但這表明他的想法並沒有立即受到以色列每個人的譴責。這就是種族滅絕的本質。盡管他提到了加沙的情況,但他公開表示,巴勒斯坦人必須被殺害,因為他們是巴勒斯坦人。

與種族滅絕的概念相反,使用軍事力量進行自衛背後的理論借鑒了這樣一種觀點,即戰爭是交戰雙方使用暴力的較量,就像克勞塞維茨所指出的那樣,就像摔跤手一樣:“每個人都用武力來迫使對方”服從他的意誌……” 這始於這樣一個假設:每個交戰方都有截然相反的目標,這在 19 世紀可能已經足夠, 但不適合我們今天更複雜的政體。

事實上,戰爭不是一盤棋,殺死嬰兒與從棋盤上拿走棋子完全不同,但在人口稠密地區使用空中和地麵火炮意味著這種殘酷的瘋狂是有道理的。我們被這樣一種觀念所欺騙,即國家的“自衛”實際上類似於個人使用武器對抗襲擊者的自衛。在高科技武器時代和強者屠殺弱者的不對稱環境中,這種類比就不成立了。領導人和專家經常歪曲不對稱的概念本身,認為強者更容易受到弱者的傷害,因此是真正的受害者,但這隻是那些不斷重複的謊言之一,以至於它變得司空見慣。

盡管暴力行為明顯不成比例,而且被以色列殺害的人數不斷增加,但媒體話語卻強化了一種將以色列暴力脫離背景的框架,將其呈現為對哈馬斯暴力的反應。

西方媒體上支持巴勒斯坦和支持和平的受訪者必須首先發表聲明,譴責哈馬斯的“恐怖主義”暴力,並肯定以色列的“自衛權”。這些陳述起到了“終結思想的陳詞濫調”的作用,盡管在這種情況下,它們可能更恰當地被稱為“終結思想的虔誠”。虔誠超越了單純的陳詞濫調,它激發了道德宗教、愛國或其他情感意識形態信仰,這些信仰既創造了主導情緒,也創造了一種限製性的話語框架。他們封鎖了某些言論渠道,因此那些為巴勒斯坦人說話的人必須首先聲明以色列擁有殺害巴勒斯坦人的合法和道義權利,然後采取懇求者的立場,乞求溫和、寬大或憐憫。

最近,巴勒斯坦人和其他人頂住壓力,以譴責哈馬斯的方式開始作證和評論。他們試圖回避一種說法,即事件是從哈馬斯的應受譴責的行為開始的,因此以色列大規模的殺戮和破壞被認為是對巴勒斯坦暴力的反應。這一框架將占領和壓迫所發生的事件脫離了背景,包括以色列人員每天在巴勒斯坦實施的持續殺戮和破壞行為。

“自衛”論點甚至比試圖將以色列所有軍事暴力都歸結為對“恐怖主義”的反應更加陰險它依賴於一種持續存在但未被認識到的片麵性。人們不能否認以色列人捍衛自己生命的權利,但也不能否認巴勒斯坦人捍衛自己生命的權利。如果以色列能夠以“自衛”方式殺害巴勒斯坦平民,並提出自己的理由來解釋為什麽這種殺戮是必要的,那麽邏輯表明哈馬斯也可以做同樣的事情。因此,如果一視同仁地運用“自衛”,似乎就變得完全沒有意義了。

人們可能會驚訝地發現,從法律角度來看,自衛問題並不棘手也不棘手。以色列顯然無權使用軍事暴力並以多種理由主張自衛。首先,被占領人民有權“自己的領土內外”進行抵抗,包括武裝抵抗。顯然,先賦予武裝抵抗合法權利,然後又賦予針對合法抵抗的集體自衛合法權利,這是不合邏輯的。

值得慶幸的是,《聯合國憲章》有一條擺脫悖論的出路:允許兩個交戰方針對彼此的自衛進行自衛,以及允許針對合法的抵抗行為進行自衛。第五十一條第七章規定

“如果聯合國會員國遭受武裝襲擊,在安理會采取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之前,本憲章的任何規定均不得損害單獨或集體自衛的固有權利。”

顯然“和平與安全”尚未建立,但聯合國安理會(UNSC)已通過了許多有關巴勒斯坦的決議。以色列目前違反了大量此類決議,至少可以追溯到 1967 年的聯合國安理會第 242 號決議,一直到 2016 年的聯合國安理會第 2334 號決議。盡管美國不斷否決其認為對以色列不利的聯合國安理會決議,但這些違規行為仍在發生如果它違反旨在實現“和平與安全”的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從邏輯上講就不能主張合法的自衛權,因此其合法自衛的真正途徑首先在於遵守所有相關決議。簡而言之,以色列必須結束占領,作為任何自衛行動的第一步。因此,它確實有自衛權,但它必須首先停止自己的交戰行為。

我想在這裏使這個問題進一步複雜化,但通過解釋侵略者的責任,可以帶來更大的優雅和確定性。1946年,國際軍事法庭將發動侵略戰爭描述為“最高的國際罪行”,“其內部包含了整體累積的邪惡”。以這種方式將責任歸咎於侵略者(國家政府而不是人民)並不能免除那些出於自衛而犯罪的人,但這意味著侵略者也有罪。隻有這樣,我們才能維護所有人都享有生命權的原則。如果侵略者在道義上和法律上不負有責任,那麽不僅意味著侵略者交戰方的軍事人員沒有生命權,而且該國的平民如果在合法的軍事行動中成為合法的附帶損害,也沒有生命權。由防禦交戰方。這種對侵略者罪責的強調是非常令人滿意的,因為它堵住了這些漏洞,也滿足了我們的道德本能,即一個主權國家發動侵略戰爭,故意犧牲自己人民的生命,就犯有謀殺被害者的罪行。

加沙,2023 年(來源:Trong Khiem Nguyen Flickr)

我們需要在這裏停下來反思一下我們在衝突時期對死亡的習慣性冷漠。戰時死亡是不可避免的,我們已經習慣了它的本質。武裝衝突造成的死亡往往是可怕的、痛苦的、孤獨的和殘酷的、不合時宜的。對於那些通常還有健康和生命的人來說,不必要的損失所帶來的悲痛並沒有減輕,因為當殺戮機器被釋放時,死亡變得如此具有統計學意義。戰爭是令人憎惡的,目前正在努力阻止加沙停火的每個人都是罪犯。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以色列對西方媒體報道的框架有如此大的控製力,以至於它可以聲稱其在加沙的謀殺都是鏟除哈馬斯運動的一部分,並且這是合法的自衛行為。

當然,任何超越西方媒體(半島電視台是最容易逃脫審查敘述的渠道)的人都會知道以色列的目標是平民、醫院、教堂、救護車等。

對於那些隻看到西方媒體的人來說,他們必須麵對認知失調:看到死亡、破壞和痛苦,並被告知這可以說是某種形式的自衛。西方媒體的伎倆不是直截了當地宣稱以色列的自衛主張是真實的,而是回避所有駁斥該主張的事實或基本推理。

一旦那些支持和平與人類的人學會反駁以色列在“自衛”中使用暴力權利的主張,這將成為消除宣傳敘事的另一個基礎。勇敢的人們通過譴責哈馬斯並拒絕接受總是斷言暴力循環始於巴勒斯坦行動的時間表來挑戰開始所有媒體采訪的要求。他們還需要拒絕以色列使用武器進行自衛的權利。

對抗西方媒體歪曲事實的方法是攻擊它們最薄弱、最緊張的敘事邊界。有些想法是衝破認知失調之牆的大錘,迫使人們將眼睛所看到的以及情感和道德感告訴他們的知識框架與他們強加事實和感受的故事結合起來。當人們看到針對無能為力的人民的轟炸、導彈和圍攻戰時,圖像自然不會得出出於防禦目的而發動暴力的結論。為了打破爭論,我們需要攻擊以色列主張的有效性。

占領者在不再是占領者之前不能使用武器進行自衛。

攻擊者不能成為防禦者。

種族滅絕從來都是沒有道理的。那些因其屬於“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而將他人視為威脅的人所實施的暴力是種族滅絕的典型特征。它總是被描述為自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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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蘭·凱利——論種族滅絕@keiyarkelly 

特色圖片來自猶太勞工之聲

穀歌翻譯Israel’s Big Lie of “Self-Defence”

所有跟帖: 

就是殺人搶地而已 -美國老師- 給 美國老師 發送悄悄話 美國老師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3/2023 postreply 18:05:58

吾在之前的帖子中引Chomsky 說以色列建國是殖民主義,其實長遠來說對猶太人是好的;否則猶太人會給人極醜惡的認識。 -中間小謝- 給 中間小謝 發送悄悄話 (117 bytes) () 11/03/2023 postreply 18:20:03

吾覺得這也可能是愛因斯坦衹支持居住而反對建國的真正原因,衹是他不願意這樣說出來,一方麵這樣說會傷同胞的心 -中間小謝- 給 中間小謝 發送悄悄話 (104 bytes) () 11/03/2023 postreply 18:36:14

網上那些華人 idiots 最好不要裝作比愛因斯坦還要了解和關愛自己的族人,還要聰明 -中間小謝- 給 中間小謝 發送悄悄話 (68 bytes) () 11/03/2023 postreply 18: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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