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在公園前600年被巴比倫王第一次驅趕出巴勒斯坦,猶太人在羅馬帝國時代被第二次驅趕,之後2000年巴勒斯坦地區幾乎沒有猶太人。 再經過奧斯曼帝國600多年統治, 整個中東地區全是穆斯林, 基督教已經不複存在。直到1922年奧斯曼帝國崩潰, 才有猶太人陸續返回巴勒斯坦, 猶太人在中東缺失了2000多年, 舉著本聖經回來了,說這裏是他們的天選之地,就如同我們所有人類都是從非洲走出來的後代, 我們能去非洲要土地嗎? 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奧斯曼帝國崩潰之後, 英國托管了巴勒斯坦地區, 這地區沒有形成一個自己的國家, 也就是一塊自由之地, 猶太人有自由遷入居住的權利, 而且以色列在1948年率先建國, 這是以色列複國合理的一方麵。 而巴勒斯坦建國是在1988年, 比以色列晚了40年。
1947年英國把巴勒斯坦管理交換給聯合國, 聯大181決議劃分土地給巴以,讓其分別建國。 這是法理解決紛爭的努力, 但是聯大分給以色列55%的土地,巴勒斯坦45%,這是不合理的, 決議中以色列國包括了40多萬阿拉伯人, 等於村裏按人頭分房子, 猶太人一家跟鄰居巴勒斯坦人說你算我們家人, 咱一塊分一塊住, 等分完房子,猶太人自己住, 鄰居巴勒斯坦成了窮光蛋。所以人口隻占不到1/3,實際擁有土地6%的猶太人從聯合國分到了55%的土地, 1948年以色列建國時,隻有15%的阿拉伯人。 181決議33國讚成,包括蘇聯等東歐,美國和西歐,還有很多美洲國家。反對的13票,以土耳其埃及為首的穆斯林國家還有印度巴基斯坦。 聯大181決議向和平努力, 卻激發了矛盾,以色列依照181決議作為法理,48年建國, 隨後觸發中東戰爭。
巴勒斯坦在1988年前就沒有自己的國家, 以色列甚至聲稱沒有一個巴勒斯坦民族,他們沒有自己的文字和文化, 沒有曆史,言外之意,他們就是流民。 這方麵以色列有一定道理。
以色列建國之後埃及約旦等對以色列宣戰, 他們也占領了181決議劃給巴勒斯坦的領土,後被以色列占領並管轄。 巴勒斯坦這個沒有形成組織的“民族”, 被猶太人和阿拉伯國家在夾縫中反複摩擦, 其命運完全不由其自己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