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又是一個近代哲學試圖回答的問題。更為可怕的是思考為啥1,2,3能夠被抽象出來。數字和語言的產生,和人的抽象能力哪個在前

哪個在後?

康德把1,2,3的存在視為被洛克共同承認“可以理解”,就是說康德對付洛克的理論說,你並不是懷疑一切的和不能認識一切的。但是人為什麽會理解一,二, 和三這個概念呢?現代的概率論和測不準原理,其實就否定了1,2,3的絕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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