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聯邦副外長米哈伊爾•加盧津今天(3 月 29 日)在接受 RTVI 采訪時,提出了俄羅斯建立“烏克蘭和歐洲可持續和平”的十個條件。
1.烏克蘭停止敵對行動,西方國家完成武器供應。
“我們相信,隨著烏克蘭武裝團體停止敵對行動、西方國家提供武器以及外國雇傭軍撤離,烏克蘭和歐洲有可能實現全麵、公正和可持續的和平,” 加盧津指出。
2.確保烏克蘭的中立和非集團地位,拒絕加入北約和歐盟(我們注意到俄羅斯聯邦早些時候沒有設定加入歐盟的條件)。
3.確認烏克蘭的無核地位。
4. 烏克蘭和國際社會承認“新的領土現實”(即被俄羅斯吞並的烏克蘭領土)。
“我們需要烏克蘭的中立和非集團地位,它拒絕加入北約和歐盟,確認烏克蘭的無核地位,以及基輔和國際社會承認新的領土現實,” 這位外交官指出。
5. 烏克蘭的“非軍事化”和“去納粹化”。
6. 保護講俄語的公民、俄語和少數民族的權利。
7. 確保與俄羅斯的自由跨境流動。
8. 烏克蘭和西方取消對俄羅斯的製裁並撤回索賠,終止對俄羅斯、其個人和法律實體的起訴。
“此外,一個先決條件是烏克蘭的非軍事化和非納粹化,保護講俄語的公民、俄語和少數民族的權利,與俄羅斯的自由跨境流動,烏克蘭取消反俄製裁和西方和撤回索賠,停止對俄羅斯,其個人和法律實體的起訴。”, 副部長說。
9. 恢複烏克蘭與俄羅斯和獨聯體的法律基礎。
10. 用西方的錢修複“2014 年後被烏克蘭武裝部隊摧毀的烏克蘭民用基礎設施”。
“重要的是恢複烏克蘭與俄羅斯和獨聯體的合同和法律基礎,以及以西方為代價恢複 2014 年後被烏克蘭武裝部隊摧毀的民用基礎設施,” 加盧津強調。
“我們不會容忍在我們的邊界上存在一個公開的反俄羅斯國家,無論它的邊界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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