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就是按規則比賽。而鬥爭,就是拳擊手不承認裁判 (即,又做運動員又要做裁判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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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金就是個典型,主動挑戰烏克蘭,又拿出核武來做裁判證。即,我要打比賽,還要求必須贏。就是個很好的例證。
-小丁丁貓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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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2023 postreply
06: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