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應是不合法的政權。無論是多黨製,還是人民利益黨製,誰能夠把國家搞好、能夠把公民的生活水平搞得更好、得到多數公民擁護、支持的政權,就是好的、合法的政權。
在西方主流媒體看來,美國是民主自由多黨製國家,誰贏得多數選舉人票,就能贏得政權、組成政府、取得支配納稅人稅錢的權利,雖然執政黨的政策可能不被多數公民的支持。民主黨贏得選舉,就贏得政權,所以美國成了民主黨國,如當下的拜登JB政權。拜登JB總統的民主黨國應該是合法的政權,因為他既贏了選舉人票,也贏了多數投票人的POPULER 選票。盡管如此,但直到現在前總統川普不認為他輸掉了選舉;許多他的同黨與他持相同看法。二零二一年一月六號國會山莊暴動,佐證了川普及其同黨的認識。
然而,2016年的大選,共和黨的川普雖然贏了選舉人票,但卻在多數投票人的POPULER 選票數上比民主黨的希拉裏少了2百多萬票。顯然,川普掌權的美國就成了非法的共和黨國了,因為川普政權沒有得到大多數公民的支持。川普自己不同意他的政權是非法的政權,因為他贏了選舉人票。
當然,美國人並不在乎,是民主黨的美國,還是共和黨的美國,在美國人的眼裏都是民主自由的美國。
有必要指出的是,民主黨也好,共和黨也罷,分別代表它們自身的利益,因此其政策會較多地照顧自身的利益集團。而人民(公民)利益黨的政策是盡量顧及到全體人民利益而製定的利益,而不為資本集團而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