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Politico 報道德州polling,Biden 領先 Trump,我以為是玩笑。
今天紐約時報報道,Harris 從德州北部到南部遊走,爭取選票。
2016年德州大選的結果,Hillary 得43%,Trump 52%,相差9%。
從Reagan 1980年贏得德州以來,民主黨30年沒有贏過德州,Bill Clinton,Obama 連續兩屆贏得大選,但沒有贏德州。因此給我造成一個印象,德州是深紅州,是共和黨的大本營。
但是從2016年選票的比例看,Trump 隻贏了超過9%,不像在AL,他的贏率超過28%。德州在Trump 的競選中不是深紅州。德州一共38張選區票,FL 29張。FL是典型的搖擺州,2016年大選中,Trump 險勝,隻超出2%,這次FL是輸贏的關鍵州,如果Trump 丟了德州,就沒什麽可說了。總統大選有個因素,候選人的個人魅力很重要,曆史上民主黨候選人 Bill Clinton,Obama都具有非常強的個人魅力,沒有贏德州。Biden不具這樣的魅力,如果能贏德州,原因隻能怪Trump 自己了。
曆史上民主黨贏過德州的先例有,
Carter - 1976,
Humphrey - 1968, 全國票數輸給Nixon,Nixon當年贏了CA,
LBJ - 1964, 德州是他的家鄉,
JFK - 1960,
Truman - 1948,
FDR - 1932,1936,1940。
二戰後國會為了防止總統連任兩屆以上,於1947年通過了憲法第22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