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喝酒,打官司,和大法官 - 談談無罪推定

來源: inet-fan 2018-09-30 10:03:3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2121 bytes)

喝酒,打官司,和大法官 - 談談無罪推定

千裏走單騎1 PacifiLink飛洋在線 今天

 

Based on a true story...

 

兩人打官司。

 

張三:我和李四去喝酒,他偷了我100塊錢。

李四:我沒偷,也不記得跟他喝過酒。

法官:你說沒偷,拿出證據來!

 

李四有點傻眼,怎麽證明自己沒偷呢?

 

偷錢還可能找到證據:有人剛好看見,監控正好錄下來,或者那錢有記號,在他兜裏找著了。但是沒偷咋證明?

 

正在煩惱,幸好張三說了,這個飯局不是兩個人,還有另外三個人在場,有張三的朋友,也有李四的朋友。

 

於是這三個人都被卷進來了。不過他們書麵保證:不記得飯局,沒看見偷錢,如果撒謊,寧願坐牢

 

正當李四暗自慶幸的時候,見多識廣的法官又發話了:

 

不記得不等於沒發生,

沒看見不證明你沒偷。

 

法官還補充了一句千古名言:他為什麽不告別人就告你!?

 

更要命的是,張三說這個飯局是36年前的,除了李四偷錢,其他一概不記得。

 

如果他記得哪一天,或許李四能證明那天剛好在外地。

如果他記得哪個飯館,沒準兒老板還活著,一查帳,那天剛好歇業。

 

 

 飛洋在線

不記得就不能證偽,不記得就不算撒謊,對吧?

最要命的是,張三還是個殘疾人。

 

所以李四渾身是嘴也說不清,即不敢罵張三誣告,又不敢說法官偏心,因為他正在競選村長呢。

 

張三還哭訴,那100塊是他準備開店的本錢,所以他窮了一輩子,就因為這個店沒開成。現在他既不為錢,也不為名,就是要討個公道。

 

法官怒斥,你這個欺負殘疾人,無理攪三分,偷盜成性的騙子,還有臉當村長?

 

李四一輩子潔身自好,當即氣得老淚縱橫:你們這是蠻不講理!

 

有個叫ABC的網民說:你看,早就跟你們說過,這個人不能當村長,易怒。

 

他兄弟NBC說:沒錯,屁大點子事就哭,什麽出息!

 

他表弟CNN:是啊,我也相信張三,誰不相信張三誰就是欺負弱者!

 

他堂哥CBS有點同情李四:唉,我也說不清,不過既然已經有汙點了,換一個吧。

 

老妹子WaPo一不小心說了實話:都怪這批群眾不行!先空兩年再說,沒準兒下回他們選個別人?

 


 

這就是正在上演的美國大戲:大法官聽證記(2018版),和張三李四的故事頗有雷同:

 

 


 

昨天這篇美國的恥辱,引來好多新讀者,不止一個人在後台問這樣的問題:

 

"你憑什麽說大法官是清白的?"

"你怎麽就知道他是無辜的?"

 

或許他們支持福特,或許他們是真的不明白,但是這樣理直氣壯的質問還是讓我有點意外。

 

因為這是常識,不需要任何理由。

 

你,我,大法官,無論受到什麽指控,都是清白的,直到被法庭定罪的那一天。

 

 

 飛洋在線

無罪推定原則 - 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 是美國乃至整個西方司法體係的基礎。

 

以後詳細寫一篇,今天簡單說兩句。

 

無罪推定有三個層麵的意思:

1. 控方必須舉證

2. 被告有權保持沉默

3. 如果存在疑點,那麽被告獲益

 

回到張三告李四的官司,在無罪推定原則下,張三必須拿出確鑿無疑的證據,證明是李四偷了他的100元,否則李四無罪。李四不用出示任何證據,不必自證清白。這樣就避免了糊塗法官隨便判案的可能性,也就少了"不是你撞的為什麽你去扶"這種驚世駭俗的言論。

 

在無罪推定的原則下,張三的空口白牙應該沒有一絲一毫成功的可能。

 

有人會說不就100元嘛,大不了吃個啞巴虧。但是換個例子,假如你有同事被害了,而你前兩天剛好跟他大吵一架,結果你成了嫌疑人。警察說昨天晚上10點到12點你在犯罪現場嗎?沒有請你拿出證據。

 

如果你正好在加班,好幾個人都看到了,那就簡單了。但是如果你是一個人在家呢?喝了兩杯悶酒倒頭就睡,你怎麽證明你沒出門?

 

這時候你就要感激無罪推定了,因為你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據,你甚至可以保持沉默。警方必須找到不容置疑的證據,檢察官根據證據決定起訴的類別,如果走陪審團的話,12個人必須一致認為證據確鑿,才有可能判你有罪。

 

那麽無罪推定是不是完美呢?當然不是:

 

  • 壞處:容易放過惡人

  • 好處:不易冤枉好人

 

這種寧可放過1000,也不錯殺一個的原則,有時候確實對受害者不公。但是無罪推定的目的遠遠不在這裏,它起的作用其實是限製國/家/機/器,因為能量不是一個數量級的,這裏不再深談。

 

很多人,即使已經定居美國,思維其實還停留在青天大老爺的階段。如果法官胡亂判案,比如文章開頭的例子,他們的期盼是下次碰到清官。但是有清就有昏,這次碰到清官,下次就未必。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從程序上盡可能杜絕張三誣告成功的可能性。

 

這就是為什麽假如張三能告贏的話,美國的無罪推定就已經動搖了,法/治就成了笑話兒,這是有關立國之本的問題。

 

 

 


 

長期關注飛洋在線的讀者主要是兩批人,一是美國華人,主要是保守派人士。二是真正對美國感興趣的讀者,想看一些原汁原味的東西,未經潤(過)色(濾),文筆不咋地,但是別處不多見的內容和評論。我們都是業餘寫作兼娛樂,所以發文不多,但全是原創,極少轉發,也沒時間去追熱點。

 

正因為如此,我們的讀者群相對固定,雖然人數一直在漲,可是"基本盤"性質不變。所以我寫文章常常省略一些剛剛談過的內容,也不會介紹家喻戶曉的政治人物,更不會解釋那些在美國已經普及的基本概念 - 比如無罪推定。

 

但是偶爾有一篇會大熱,就會招來一批千奇百怪的質詢。有的可能見慣了坑蒙拐騙,所以總以為我是別有用心。有的非常愛惜傳統文化,除了嚇尿體其他都不許用中文寫作。最多的是怕我累著的人,特意加關就為了說一句話,美國人的事,你操啥心?

 

其實我的文章99%隻關注美國時政,即沒有影射,也沒有暗指,更沒有圖謀不軌。

 

活著總要有點理念,維護這麽一個平台,寫寫時評支持自己的理念,是一件很花時間但是也很愜意的事。如果因為我的政治不正確而觸痛了你脆弱的小心髒,請趕快打開CNN,NBC,MSNBC,ABC,CBS,NPR,PBS,BBC,NYT,WaPo,HuffPo,Vox,Politico,The Hill,Boston Globe,Bloomberg......他們已經為你營造了一個溫馨的花房,叫Safe Space。

所有跟帖: 

寫的很精彩。給轉到笑壇去了 -yzout- 給 yzout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30/2018 postreply 11:52:44

好文!! -西風-西風- 給 西風-西風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30/2018 postreply 12:13:01

即使沒有性侵這回事,經常喝酒發酒瘋是不是品質問題?看閻潤濤的帖子,大法官提名人還撒謊了。 -揮汗如雨- 給 揮汗如雨 發送悄悄話 揮汗如雨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30/2018 postreply 12:39:53

還嗜好寫地攤文學 :) -桂雨1- 給 桂雨1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30/2018 postreply 13:36:38

說的好! -playnice- 給 playnice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30/2018 postreply 14:29:32

好帖!無罪推定原則的確是西方法律的重要基礎,範恩思坦等政客是在玩火。 -LakeTree- 給 LakeTree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30/2018 postreply 12:47:22

“法官還補充了一句千古名言:他為什麽不告別人就告你!?” 說得好,就像中國的彭宇案。 -playnice- 給 playnice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30/2018 postreply 14: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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