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二個孩子的事時說也可能(針對回帖是否遺傳)是生活中受(母親)影響
https://bbs.wenxuecity.com/culture/672962.html
要說明二點,有影響,甚至是決定性影響也不同等同凶手。
另外,主帖隻是告之有這麽件事轉帖一下,這大小在華人圈也算一件事,轉在走廓也算對口,
之前估計90%人不知,和宣傳不沾邊。
BTW,看上去是個知內情,何不擺點事實以支持“凶手“的claim?
僅從有嫌疑就斷言是凶手別是誹謗那就真“恥辱“了。
美國這法製國家怎麽讓凶手自由自在還得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