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權利與義務(2)——一場關於“說真話”的法式邂逅

三月的馬裏蘭,清晨的空氣裏還帶著一絲料峭的寒意。早晨七點半,Beltsville 的陽光尚未完全鋪開,我已經準時坐在了法院大廳裏。這是我進入陪審員資格篩選程序的第二天,也是這場社會義務“序曲”的高潮。

過安檢、刷證明、靜候培訓,大廳裏坐滿了持有陪審員信件的人。大家低聲交談或低頭默想,空氣中流動著一種嚴肅而微妙的儀式感。我在工作人員那裏看名單,找到了自己的名字——這一次,我獲準進入下一輪程序。

九點三十分,在引領員的帶領下,我們魚貫走入法庭(Courtroom)。手機被要求關閉,那一刻,現代生活的喧囂被隔絕在厚重的木門外。我環顧四周,身邊有專業的法律秘書,也有各行各業的精英。那一刻,我曾閃過一絲微小的忐忑:我的專業背景、我的語言水平,在這個嚴密的法律機器麵前,是否顯得“層次不夠”?

然而,正是在這種肅穆中,我與幾個法語單詞不期而遇,它們像沉睡在法律條文裏的古老香料,散發出迷人的氣息。

最令我動心的是 “Voir Dire”(讀音參考“瓦爾迪爾”)。

在現代法語裏,它聽起來像是“看到了說”(See to say),但法官告訴我們,它源自古法語,真正的意思是“說真話”(To speak the truth)。Voir 是真相,Dire 是表達。法律要求我們在被挑選的那一刻,卸下所有的偽裝與偏見,誠實地麵對自己的內心。

我查了字典Jury(語音參考“朱-瑞”)也是源自法語Jure—宣誓的人。法律上最常用,意思是陪審團,負責在法庭上聽取事實並作出裁決的群體。通常由 6-12 名普通公民組成。

這一刻我突然釋然了。所謂的“選拔標準”,並不是在衡量一個人的社會階層或專業高低,而是在尋找一種最純粹的公平與中立。當我在第二輪被叫到名字並聽到 “Excused”(免除職務)時,我沒有遺憾,反而感到一種輕盈。

走出法院大樓,陽光已經燦爛。雖然我沒有噴昂貴的法國香水,也沒有像巴黎街頭的女人那樣時髦,但在這個早晨,我通過這幾個古老的詞匯,觸摸到了法治文明的脈搏。

生活處處是課堂。即便這首“序曲”沒有導向最終的庭審,但它留給我的,是比法律知識更高級的禮物:那種保持好奇、不斷學習的知性,才是女性最永恒的時髦。

我驅車回家,盤算著給自己調配一杯清新的蔬果汁。這場關於“真相”的修行,雖然隻有短短兩天,卻已在我的生活博文裏,留下了一抹最優雅的底色。大家在生活中是否有過這種“意外學習”的瞬間?歡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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