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為止沒有任何證據拿出來證明船上有毒品、船上的人是毒販或是什麽人。老鍵這麽聰明的人不知道這裏真正在討論的是什麽問題嗎?

不是毒販該不該殺,而是是否應該遵循國際法,不能濫殺無辜?為什麽不上船搜查,證據確鑿後再......殺------也不可以吧?美國還是民主國家吧?應該經過庭審、舉證、定罪、宣判才可以殺的吧?另外,退一萬步,就算那是販毒船,戰場上不殺俘虜不僅是國際共識,而且是寫在國際法裏的法律條文。為什麽不將幸存者帶回來?如果真的是毒販,不是可以順藤摸瓜找出後麵更大的毒梟嗎?川普和皮特根本就無視任何法律-----國際的國內的------胡作非為,為所欲為。隻有獨裁國家裏的暴君才可以這麽做,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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