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垃圾行業的從業人員屬“有限必須人員”,可以罷工。基點是雇主可以找到非工會的替代人員----

事實是我的垃圾運營商已經從”外州“招來了卡車司機,垃圾收集在“低水準”運行。不存在你說的“壟斷行業”問題。與帖子中論及的電、水、通訊業不同。而民眾(我為代表)對輕重緩急的感受,恰是加州對“必須人員”分級的立法所限定的。加州的法治可以驕傲的代表美國的法治的一麵。不客氣。周三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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