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有網友提到了基督教文明這個話題,我來說一說我的看法。我關心的是它對社會結構,文化傳統的影響,不沾個人信仰,純屬一家之言。
下麵是按照我認為基督教對文明影響的重要性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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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的原罪。
基本教義是,我們都是從偷吃禁果的亞當/夏娃傳下來的,都有原罪,無一例外(聖母瑪利亞和施洗者約翰或有爭議)。
這是個太大的話題,光這一點就寫十篇也寫不完。但簡單來說從這一點可以演伸出多條社會結論:
- 人從本質上是平等的,在神麵前都是罪人;
- 不能寄希望於聖人,不能寄希望於偉人,不能寄希望於一個完美的製度(這個前幾天咲媱也提到);
- 永遠不能自大,永遠要卑微,要敬畏神;
- 因為人的罪性,犯罪犯錯不是終結。隻要真的懺悔,社會應該寬恕;
- 。。。
我之前發過一篇 性本善vs性本惡 的帖子,我個人是相信基督教會稍微偏向性本惡論,所以會偏右派/保守,會放棄'social enginner'人的本質,會更傾向強調法律和原則的重要性,會試圖 'contain' 人性之惡,而不是 'eliminate' 人性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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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善待弱者
耶穌曾對弟子們說,「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 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所以善待幫助弱者,Feed the hungry / Give Drink to the thirsty / Shelter the homeless / 。。。 一直是基督教文明的核心價值。
當然需要指出,如我之前發過一篇 愛(Charity)的帖子裏提到,這不是基督教特有的品德:古希臘羅馬文明也很推崇這個。
基督教做的,是把這個價值正式 codify,提到了紙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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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多元化
我個人的理解,這一點並不完全來自於基督教本身的教義,而是和基督教獨特的發展史有關。
天主教和東正教本是一家人,爭論了六百多年終於正式分家,但那好歹是你在你的領土裏信你的,我在我的地盤裏信我的。
等到新教橫空出世,就真的沒辦法了,在同一個國家,自己一家人也會信奉不同的理念。30 years war,80 years war, 9 yers war, french wars of religion, english civil war, ... 大大小小大了打了一百多場不止吧,終於用血用生命得出了結論:統一信仰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健康的。
後來的基督教社會,會比較好的包容信仰和思想的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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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教分離
耶穌在新約福音裏說過,“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這個也是和基督教獨特的曆史有關:它開始是個很小規模倍受打壓破害的信仰,到了三百年後才被羅馬皇帝立為國教,搖身一變從極弱變得極強。但從此也一直在處理平衡 政/教 之間的關係。
在中世紀歐洲,‘壞事’一般讓政府做(比如收稅,執法,戰爭),而‘好事’則有教會出麵(比如救濟,教育,療傷等)。(當然,十字軍東征又是個複雜的話題)
基督教文明比較好的做到了世俗的東西歸政府管,信仰價值的層麵歸教會。也就是比較有意識的區分了政府和法律該管,和不該管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