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前兩天這個話題都已經說濫了,我本人也對加拿大挺有好感的(我姐在多倫多),也很反對 Trump 大嘴胡說要吞並加國。但看見陶陶三在留言中新加了這一句,又忍不住要發表意見了。
(陶三)加拿大是真正推行平等自由多元文化,美國是熔爐,加拿大能真正推行,得益於平衡英裔和法裔,再推而廣之惠及其他各個族裔。
我此前一直琢磨著,加拿大那麽得天獨厚的地理優勢(地大,物博,沒有敵人),曆史也不比美國短,但總覺得缺了點兒什麽,沒有能在世界舞台上真正站起來,在文化/藝術/思想/科技/等領域做更大的貢獻。
一直想不通原因,現在被陶三上麵的話點醒,可能原因就是在這兒:加拿大各族裔是在‘同居’,而不是‘結婚’。而且加拿大以此為榮。
結婚/熔爐,是需要磨合,需要痛苦,甚至打架的。但磨合出來的,是(相對)更一致的價值觀和凝聚力;
同居/平衡,更和諧更相安無事,但畢竟不是摸爬滾打出來的夫妻。